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b-hn-2303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文罡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倩189757359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临武县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HXZB-HN-230301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临武县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28.82万元,招标人为临武县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20000m³/d的尾水提升泵站,将经人工湿地净化后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至上游沙溪河沙溪湖公园处,用于补充武水河临武段生态流量。
人工湿地建于污水处理厂下游,污水处理厂出水自流入人工湿地。
配套建设DN800尾水输送管1704m,DN600尾水输送管线6682m,共计8386m。
2、人工湿地及沙溪河人工洲岛、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本项目拟在武水河下游(距临武县污水处理厂15公里处)新建一处人工湿地,同时在沙溪河沙溪湖公园河段处恢复现有人工洲岛植被及修复左岸河滨缓冲带,具体工程内容如下:建设人工湿地:23859㎡,人工洲岛植被修复2242㎡,河滨缓冲带修复2061㎡。
3、河滨花园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本项目拟对河滨花园湿地进行生态修复,具体工程内容如下:对人工洲岛、河滨缓冲带湿地植被进行修复,合计7464㎡。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武县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武县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8投标人有行贿受贿、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大厅
(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
七、其他
临武县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临武县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临招核[2023]10号,项目业主为临武县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1.2.3款,项目总投资3028.8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名称:临武县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及沙溪河、河滨花园生态湿地水质净化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1.2.2建设地点:郴州市临武县;
1.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武水河临武段生态补水工程:本项目拟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20000m³/d的尾水提升泵站,将经人工湿地净化后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至上游沙溪河沙溪湖公园处,用于补充武水河临武段生态流量。
人工湿地建于污水处理厂下游,污水处理厂出水自流入人工湿地。
配套建设DN800尾水输送管1704m,DN600尾水输送管线6682m,共计8386m。
2、人工湿地及沙溪河人工洲岛、河滨缓冲带修复工程:本项目拟在武水河下游(距临武县污水处理厂15公里处)新建一处人工湿地,同时在沙溪河沙溪湖公园河段处恢复现有人工洲岛植被及修复左岸河滨缓冲带,具体工程内容如下:建设人工湿地:23859㎡,人工洲岛植被修复2242㎡,河滨缓冲带修复2061㎡。
3、河滨花园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本项目拟对河滨花园湿地进行生态修复,具体工程内容如下:对人工洲岛、河滨缓冲带湿地植被进行修复,合计7464㎡。
1.3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
1.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
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保修要求:按照现行的行业中有关规定执行;
1.7招标控制价:¥2641.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88.6万元,设计费¥53.35万元(。
项目结算以财政评审为依据,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或审计资格机构审计后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执行临武县审计局出具的预算执行报告)。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8投标人有行贿受贿、骗取中标、围标串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1。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3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
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电话0735-6328110。
9.其它
9.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应控制在200M以内。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9.4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收费标准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9.5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武县官山路城市花园北门对面
联系人:文罡
电话:0735-626058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延伸段比亚迪二楼
项目负责人:唐倩;
项目组成员:孙煜、谭四毛
电话:18975735953/0735-2666815/0731-851606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电话:0735-632811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武县官山路城市花园北门对面
联系人:文罡
电话:0735-62605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延伸段比亚迪二楼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唐倩;
项目组成员:孙煜、谭四毛
电话:18975735953/0735-26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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