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麒麟区“清荷苑”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_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红艳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5
公告正文

麒麟区“清荷苑”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麒麟区“清荷苑”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9-13 09: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9-17 17:00
备注: 电子交易应备注的信息本招标(采购)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9月13日星期一至2018年9月17日星期五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jggzyxx.gov.cn,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截图项目名称以及该项目的报名成功提示于2018年9月13日星期一至2018年9月17日星期五,在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东江花园)111A栋1-2层商铺18号)进行报名,并获取纸质招标(招标)文件。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持下列证件索取资格预审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或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5年6月1日至今)至少实际完成1个与本项目规模性质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营销策划合同)原件; 以上证件中凡要求原件的均必须同时附完整、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资料、身份证造假者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顾红艳
办公电话: 13649663535 移动电话: 1364966353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琼
办公电话: 18608891343 移动电话: 1860889134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2201800054001001
标段名称: 麒麟区“清荷苑”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9-17 17: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8-09-25 10:00
开标地点: 市预审开标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1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麒麟区“清荷苑”项目,总建筑面积122652.31平方米,可售面积:住宅约87403.60平方米、商业约4513.89平方米、车位约620个;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可售物业销售完毕;销售目标: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自开盘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住宅可售面积的90%,完成商业可售面积的70%,完成车位可售个数的40%;招标范围:麒麟区“清荷苑”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及设计、销售执行、售后服务等,其余内容详见招标答疑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有承揽房地产销售策划和销售代理服务的合法资格;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15年6月1日至今)至少实际完成1个与本项目规模性质类似的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24 万元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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