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9/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b2018-1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公告正文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行政区域 顺义区 公告时间 2019年01月16日 09:3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中标日期 2019年01月16日
评审专家名单 安晓鹏、王穆英、张景英、刘远、张兆侠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杜工
项目联系电话 010-60418506-805
采购单位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工 010-6456044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杜工 010-60418506-805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就“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项目(项目编号:JCZB2018-11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CZB2018-110

项目名称: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

项目联系人:刘工、杜工

联系方式:010-60418506-80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010-6456044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自用

工期:自动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时止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杜工 010-60418506-80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4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16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中标单位名称:北京金诚立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府前街12号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77650045H

中标金额:评估服务费率1%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评审专家名单:

安晓鹏、王穆英、张景英、刘远、张兆侠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服务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评估

采购项目编号:JCZB2018-110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456044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路18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杜工

联系电话:010-60418506-8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包括两个地块,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的房地产评估服务含苗木等),评估四至范围为: 顺义区国展预留地剩余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分为两个地块,北地块东至京密路绿化带,南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B地块,西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A地块,北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A地块;南地块东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C地块,南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C地块,西至规划裕安路,北至M15号线国展站土地一级开发C地块。

采购范围:本工程涉及的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4日

中标日期:2019年1月16日

中标单位名称:北京金诚立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府前街12号2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77650045H

中标金额:评估服务费率1%

工期:自动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时止

评标专家名称:安晓鹏王穆英张景英刘远张兆侠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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