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南门口巷2号2幢606室房屋再次公开转让公告
金额
140.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19/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fc20190039
预算金额1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南门口巷2号2幢606室房屋再次公开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南门口巷22606室房屋再次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17FC20190039

挂牌起始日期

2019/7/19

挂牌截止日期

2019/8/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房地产

标的坐落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南门口巷22606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43.28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127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

分摊面积24.3平方米

使用期限

207167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城镇单一住宅/成套住宅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所在层数

6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5212卫(带阁楼)

房屋朝向

南北朝向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周边有新龙佳苑、安阳花苑等同类物业,位置条件较好,交通十分便利,周边有中学、小学,溧水区中医院、城西市场、中国银行等,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完善。

其它情况

该楼所处位置,南临小区道路,北临中山路,西临中国银行,东临新龙佳苑。该房外墙为涂料,入户门为防盗门,窗户为塑钢窗,室内客厅和卧室天棚刷白,客厅地面贴地砖,卧室地面铺设木地板,厨房及卫生间地面贴地砖,墙面贴墙砖,扣板吊顶,红线外“六通”,红线内“五通一平”,房屋已空置两年,所处建筑无电梯。转让方明确,转让该房(包含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404100

评估基准日

2018/9/10

评估机构

重庆华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404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500000203102357B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张明智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 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详见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交割(详见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电话:向先生 1388318012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7/19 2019/8/2

报名手续

一、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时前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国际大厦29楼)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递交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2、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5、收购承诺函;

6、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

3、收购承诺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3、《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19071917:00
2019080509: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根据《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表》收取(详见江苏产权交易市场网交易指南)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转让方:向先生 13883180128;产交所:郜先生 025-83163361

技术支持

徐女士 025-83163362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非工作日除外)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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