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北片区剩余建筑拆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秦皇岛市抚宁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张斌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莉0335-6013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西北片区剩余建筑拆除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片区剩余建筑拆除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房屋拆除、建筑垃圾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安装护栏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 (3)被授权委托人近三月由社保缴纳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至2023-09-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7 09:30,地点为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片区剩余建筑拆除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房屋拆除、建筑垃圾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安装护栏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 (3)被授权委托人近三月由社保缴纳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至2023-09-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7 09:30,地点为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秦皇岛市抚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长征路254号 |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
邮编: | 066300 | 邮编: | 066300 |
联系人: | 张斌 | 联系人: | 马莉 |
电话: | 0335-6011221 | 电话: | 0335-60131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wzb6021031@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秦皇岛众望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账号: | / | 账号: | 130016373080500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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