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开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经开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为提升经开区河道水环境,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江苏卓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备[2024]611号,拟实施2024年经开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根据项目内容与特点,拟采用总承包发包方式实施公开招投标,择优确定2024年经开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江苏卓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2024年经开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1.3标段名称:2024年经开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1.4项目地点: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境内。
1.5工程范围:拟计划实施闽豪工业园、陈洋部分区域内工业企业、居民小区、公建单位等54个地块雨污分流改造、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及管网错接混接改造,同步实施人民路(后湾大沟-后羿路)、阳光大道(后湾泵站-陈洋污水处理厂)段污水管网修复改造等。
1.6招标项目内容(项目需求)
(1)排查、测绘、清淤、检测
1)上述工程范围内已建成的雨水、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现状排查、物探、测绘并提交测绘成果(包含地形图修测)、编制排查报告与绘制完整的管网现状图;
2)上述工程范围内已建成的污水管网清淤、疏通、淤泥处置、清洗污水管道;
3)采用“CCTV”、“QV”等方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2)勘察、设计
1)确定管道修复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新建项目(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方案、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3)管网错接混接改造方案、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4)完成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所需的全部勘察、设计。
(3)采购
完成招标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4)施工
1)管道修复施工【包括上述“对检测发现的破损管道进行修复”施工(含开挖修复施工、非开挖修复施工)等】;
2)新建项目(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施工;
3)管网错接混接改造施工;
4)因上述施工所必须的恢复施工;
5)完成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6)污水管径<1500mm。
(5)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
1)同步实施开发区有关雨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2)质保期内对范围内的雨水、污水管网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表述理解。
1.7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大概规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为准。
1.8最高投标总价限价: 6842.922758 万元。
其中:
(1)管线排查、物探、测绘最高投标限价: 82.25 万元
(2)管道疏通清淤及检测最高投标限价: 462.725285 万元
(3)管道竣工检测最高投标限价: 39.751443 万元
(4)管网运维养护高投标限价: 105.00 万元
(5)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33.50 万元(其中设计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建安费*设计费率结算,第二部分为工业企业设计费用,以设计工程量编制的预算金额*设计费率结算)
(6)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5919.696030 万元
1.9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其中:
设计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为: 105 日历天。
说明:确保2025年03月底前全部完工。
1.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1质保:2年。
1.12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
1)管线排查、物探与测绘质量:合格。
2)清淤、管道疏通、淤泥处置、清洗、“CCTV”或“QV”检测质量:合格。
说明:
(1)管道排查全面(100%到位)、测绘成果精确、管道清洗干净、“CCTV”或“QV”摄录影像清晰,局部修补坚固、现状“CCTV”或“QV”检测报告内容全面(无遗漏)、修复与新建方案切实可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合格、各类评价报告(如果有)、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如果需要),施工图必须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如果需要)并能有效指导设备采购与工程施工。修复方法与新建方案合理、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发包人)有关技术要求(如品牌、技术规格等)、修复与新建质量合格、质保期质保工作到位。
(2)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通过招标人以及相关部门、机构的验收。
1.13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1.1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及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服务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隧道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3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说明:若不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条件、施工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条件或具有施工资质条件的为牵头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下列证书之一:①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②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2.5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合同价格(或工程造价、或建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4000万元的排水系统改造类似工程内容”的工程业绩。
说明:
1)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或农村(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需含污水管网)工程、或排水口整治(需含截污管网)工程均视同本招标项目排水系统改造类似工程业绩。单一污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站)和新建道路工程中的污水管道工程不作为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工程。
2)业绩凭下列材料确认:
①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扫描件;
②合同扫描件;
③工程已竣工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单项合同中包含有类似工程业绩内容的,需具有类似工程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必须包含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公章(如设计与施工为同一单位,材料中必须包含有三方公章)扫描件;
④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⑤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均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项目负责人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出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工的证明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否则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⑥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须有类似工程内容表述,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均缺少相应表述的,或“已竣工证明材料”中缺少竣工验收时间的,须提供业绩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
⑦业绩中包含有不少于4000万元(合同价格、或工程造价、或建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的类似工程内容,但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已竣工证明材料”均缺少相应表述的,须提供业绩发包方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审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截图。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材料时间顺序(最后面的材料)为准。
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已竣工证明材料”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怀疑涉嫌造假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调查取证时,如能够调取到当地主管部门存档资料的,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4)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7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9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10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注:(1)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2)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在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缴纳的,予以认可。
2.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费用支付办法
3.1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四个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排查、物探、测绘、清淤、检测”费用,三是勘察、设计费用,四是除农民工工资、“排查、物探、测绘、清淤、检测”、勘察、设计以外的工程款。
3.2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排查(测绘、抽水、清淤、检测)工作开展之前,支付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格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排查(测绘、抽水、清淤、检测)工作完成,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再付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格的7%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50%时,再付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格的6%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3排查、物探、测绘、清淤、检测费用支付办法
(1)完成排查、物探、测绘工作,提交完整的排查、物探、测绘成果,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付“排查、物探、测绘”部分合同价格的70%;
(2)完成清淤、检测工作,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付“清淤、检测”部分合同价格的70%;
(3)按终审结果结清剩余排查、物探、测绘、清淤、检测费用。
3.4勘察、设计费用支付办法
(1)勘察、设计工作完成,设计图纸经审查合格,支付勘察、设计合同费用的70%。
(2)按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勘察、设计费用。
3.5管网运维养护费用支付办法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每年度提供管网运维养护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管网运维养护费用中标价3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付支管网运维养护费用中标价60%(包括以前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管网无质量、无堵塞等问题的情况下,结清剩余管网运维养护费用。
3.6管道竣工检测费用支付办法
- 完成管道竣工检测,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及影像资料,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付“管道竣工检测”部分合同价格的70%;
(2)按终审结果结清剩余管道竣工检测费用。
3.7除农民工工资、“排查、物探、测绘、清淤、检测”、“勘察、设计”、“管网运维养护”、“管道竣工检测”以外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1)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30%,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的10%工程款。
(2)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45%,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的10%工程款。
(3)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60%,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的10%工程款。
(4)按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施工工程量约占合同工程量80%,再付施工部分合同价的10%工程款。
(5)全部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施工部分合同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进度款)。
(6)全部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付至施工部分初审结果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工程进度款。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施工部分合同价的80%)。
(7)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工作,按施工部分终审结果结清剩余施工工程款项(包括包含在工程款中的3%工程质保金)。
(8)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一律汇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说明:
(1)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工程发票后支付工程款项。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5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 12 日-2024年 11 月 13日8: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9、定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 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同步发布。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卓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99号科创大厦
联 系 人:曹美玲
联系电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大楼5楼东侧(幸福大道和海润路交界处)
联系人:吴青华
联系电话:15962061631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方案、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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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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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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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评审 |
满分:35分; 合格分:21分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7名。 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若少于3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
|
…… |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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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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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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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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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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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2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设计资质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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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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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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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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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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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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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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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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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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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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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商务标 |
项目业绩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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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经济标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7分 |
|
1.2.3 |
技术标 |
方案设计文件 |
35分 |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6分 |
|||
1.2.4 |
…… |
…… |
|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商务标:工程业绩:2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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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 2、设计理念先进、设计思路全面清晰。 3、项目范围内排水现状分析全面准确,须提供现场踏勘记录及航拍(非卫星图),并提供至少1条市政道路及1个小区的管网检测成果,否则不得分。 |
2、技术方案(15分) |
1、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2、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3、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4、环境影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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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编制本项目范围内主要小区、企事业单位的雨污分流改造设计图纸,及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新建设计图纸。 注:提供招标范围内切合实际的设计图纸且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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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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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济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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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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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合同价格(或工程造价、或建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4000万元的排水系统改造类似工程内容”的 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类似工程业绩需求及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2.5 说明(不包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②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加分项,本加分项业绩须另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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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2)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注: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或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不得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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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总承包报价(5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包括排查、测绘、清淤、检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以及完成招标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4、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5、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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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人员与设备投入,排查、测绘、清淤、检测、新建勘察设计、新建施工、修复设计、修复施工实施计划与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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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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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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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幅面,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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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