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单位
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比选人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
2.建设地点: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合韵街以北,翠柏路以西。
3.建设规模:在已征用的约91亩土地上新建厂房、办公区及附属建筑,建设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线,形成年产5.15亿只电子元器件和200吨电子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9246.09平方米,其中本次图审范围为一期,建筑面积约:61946.4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封装车间、烧结厂房、综合动力站、电镀废水处理站、室外设备区、危化品暂存间等基础主体工程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室外总图工程、变配电设施、道路及绿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与市政道路连接段(桥梁和道路))等,项目总投资:60000.00 万元。
4.比选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要求。
5.审查工期:比选人提供所需审查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意见报告;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止。
6.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 1 个标段,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选。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8.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审查资质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市政行业(道路专业、桥梁)施工图审查二类及以上。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选单位,请于2023年 2 月 4 日至2023年 2 月 8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以下文件到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报名登记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选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 9 日上午9 时30分整,地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3楼本项目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ke.com/)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28-84866230
代理机构: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28-62020438
比选公告.pdf比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