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三线三期道路修复及排水完善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3.5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221-00104
预算金额173.51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7879002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9904940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三线三期道路修复及排水完善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三线三期道路修复及排水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21-00104
项目名称:新三线三期道路修复及排水完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35,197.69
最高限价(元):1,735,197.69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铁岭县澜沧江路8-1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67871177/1188 或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县阿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铁岭县阿吉镇
联系方式:024-7879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铭邦上品小区26号楼5号门市
联系方式:19904940111
邮箱地址:liuxinzhu_1023@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1120020007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99049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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