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01.09-车辆保险采购-询比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01.09-车辆保险采购-询比采购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01.09-车辆保险采购-询比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模式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采购人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采购在线提交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内
1.3开标时间:2024年1月12日
1.4采购范围:交强险、商业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
1.5主要货物或服务简介: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生产运行及行政用车车辆保险,共计17辆。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1.交强险;
2.商业险;
3.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






17



服务期限:2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或其市级及以上分公司,二者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家保险公司仅能委托一家市级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资料如下:
2.1.1 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1.2 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市级分公司投标: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保险公司市级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保险公司市级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2.1.3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保险产品条款应响应以下内容:
2.2.1本项目车辆保险须响应以下要求: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车辆,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在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二、本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1、交强险: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306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8万元;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30.6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8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4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0.2万元;
4)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30.6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8万元;
5)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3.06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0.18万元;
6)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17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0.01万元;
2、商业险:
1)机动车损失险:按具体核算金额为准;
2)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34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3)车上司机责任险:8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
4)车上乘客责任险:85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万元;
3、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
1)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驾驶员)赔偿限额:102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
2)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乘客)赔偿限额:102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
4其他部份:
三责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元。
5、免赔部份:
本公司承诺被保险车辆没有核发《车辆营运证》,也不从事营运。如被保险车辆从事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本公司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车辆从事营运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之前登
录黔云招采(能源板块)(https://gzny.e-qyzc.com/#/home)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为电子档,格式为 PDF(加盖红色印章彩色扫描),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2时0分。
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贵州能源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3、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炜
电 话:13310431474
邮 箱:5980884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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