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022-2025(三个年度)雷锋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项目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3315884.84元
9947654.52元
/
合同金额小写:9947654.52元
大写:玖佰玖拾肆万柒仟陆佰伍拾肆元伍角贰分
甲方指定方式
(1)支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每月工作完成后,由甲方按照考核方案对乙方进行评分后确定当月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
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
省定额
作业天数
日(周、年)作业里程(面积)
设施设备个数
省定额折扣率
年维护费
(预算控制价)
道路清洗费用
39.25元/㎞
365天
10.018km/天
80%
205553.04元
附表3,双幅道路合计7.917km,单幅道路合计2.101km。按长沙市环卫作业标准,晚上10:00后对路面进行强力冲洗。
2
道路洒水费用
23.74元/㎞
90天
61311.87元
附表3,双幅道路合计7.917km,单幅道路合计2.101km。在高温季节一天安排两次洒水降尘。
人机配合清洗人行道和侧石费用
62.16元/k·㎡
50007㎡/周
258621.80元
附表2,按长沙市环卫作业标准,白天人机配合清洗人行道和侧石,我区按每周2次的标准对园区所有侧石和人行道进行清洗
4
人工清扫保洁费用
绿地清扫保洁
4.54元/年·㎡
16700㎡/年
60654.40元
附表1,街道环卫大部分为人工保洁,所有面积按人工清扫单价计入。
道路清扫保洁费用
14.01元/年·㎡
204328.4㎡/年
2290112.71元
5
垃圾桶清洗保洁维护费用
1100.295元/只·年
492只
433076.11元
含垃圾桶的清洗、维护及更换
6
牛皮癣清除
13333.33元/km·年
106858.64元
7
年维护费合计
3416188.57元
三年维护费用合计
10248565.71元
附表1
类别
区域名称
长度 (米)
宽 (米)
面积 (平方米)
次干道及绿地
枫月路旁便道(农贸市场-松柏路)
158
4.5
711
横一路(农贸市场口-机电市场重建地)
508
3048
横一路(紫荆路-铃兰路)
450
1800
汽车站进站口及雷锋河东侧周边
200
10+7
3400
汽车站出站口东侧巷子
110
3*4
1320
汽车站后巷
320
1920
紫荆路路面及人行道(枫林三路-松柏路)
466
24
11184
8
紫荆路人行道外绿化(枫林三路-松柏路)
2330
9
紫荆路(松柏路-纳秋路)
600
16
9600
10
文明路(含停车场及周边支路)
633
6139.4
11
安庆路沿线周边巷道及门前三包
1383
5955
12
安庆路绿化
717
1434
13
清泉路绿化
170
340
14
海德广场前绿化
240
2880
15
松柏路梅溪湖建材城外围绿化
710
7100
门前三包区域
枫林路以南(三环线桥至铃兰路口)
661
3305
17
枫林路以南(铃兰路口至桥头加油站)
1110
5550
18
枫林路以北(三环线至桥头加油站对面)
1586
7930
19
雷高路以东(枫林路至山水英伦西门)
538
2690
20
枫林路以南(电子科技学院对面)
550
2750
21
枫月路桥头铺段(机电市场南侧至松柏路口,含雷锋卫生院两边道路)
263
1052
22
袁家冲路与枫林路西北角至电子科技学院未拆迁区域
190
760
23
开放式小区
谢家湾重建地
3350
45234.5
鸭婆塘重建地
1340
12670.6
25
荷花塘小区(商贸城)
920
9687.2
26
机电市场重建地
1020
13827.2
27
电子科技职院重建地
990
11750.5
28
龙回塘小区
700
6632
29
其他
枫林三路与雷高路交界三角坪(含绿化区域)
绿化约:100 三包区域:150
绿化:10 路+门店:5
三包:750
绿化:1000
30
雷高路东侧巷子(雷锋小学周边)
巷道:150 三包区域:125
巷道:4 三包区域:3.2
1000
31
鸭婆塘西侧道路以西绿化及停车坪
140
道路:2000
绿化:800
32
山杏路人行道外绿化
400
道路:1200
绿化:400
33
松柏路和润园社区前面至公交首末站路段及绿地
252
道路:1600
绿化:416
34
公厕及周边
文明路公厕及周边
500
35
包干区域
保洁范围外临时迎检区域
28362
道路环卫面积合计
204328.4
绿化环卫面积合计
16700
附表2
长度
(公里)
人行道宽度(*2米)
人行道面积核算
农安小区
1.43
2.5
7150
0.48
2400
0.46
2300
0.39
1950
0.78
3900
0.63
0
主、次干道(门前三包)
0.158
0.508
2032
0.45
0.2
0.11
0.32
0.466
0.6
3000
0.633
3165
1.383
铃兰路与松柏路十字路口至和康园
1.02
5100
0.661
2644
1.11
4440
1.586
6344
0.538
2152
0.55
1100
人行道面积合计
50007
附表3
长度 (公里)
双幅道路(4T水车)公里
单幅道路(4t水车)公里
面积(m2)
17160
11.5
5520
4600
8580
6300
主、次干道
440
9320
5064
安庆路沿线周边巷道
6915
12240
道路合计
10.018
7.917
2.101
100518
1、人员和机械配置
1.1清洁人员数量:根据四级保洁要求,每3375平米须配置1名保洁人员,我街道交由中标人负责清洁的范围总计22.1万平米,应配置66名以上清洁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另计,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各岗位任职人员要求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清洁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采购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员工上岗前要求进行“岗前交通法规培训”。
1.2车辆数量:配置洒水车不低于1台,垃圾车不低于2台、小型高压清洗车不低于1台。
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2.1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表1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果皮(片/1000m2)
纸屑、塑膜(片/1000m2)
烟蒂(个/1000m2)
痰迹(处/1000m2)
污水(m2/1000m2)
其他(处/1000m2)
四级
≤10
≤ 12
≤ 15
≤15
≤2.0
≤ 8
2.2路面石渣、灰沙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2.3路面清洗、冲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清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
2.4每日的清扫作业应在清晨前结束,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
2.5应定时清扫、保洁,气温30度以上时,每天早晚洒水不少于2次。
2.6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塑料袋及其他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3、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质量要求
3.1露天菜场和农贸集市周围的清扫和保洁,按照道路四级保洁标准。
3.2售货摊点的设置不应影响环境卫生。经营饮食、果品、农产品等易生产垃圾的摊位,应自备容器。摊点及周围2m范围内应无垃圾杂物和其它污物污迹,摊位应整洁。
3.3广场、停车场等地面应干净,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3.4夏秋季节,应定时洒水降温、除尘。
3.5公共广场地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公共广场地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瓜果皮壳(片/100m2)
纸片塑膜(片/100m2)
烟蒂(个/100m2)
痰迹(处/100m2)
其他杂物(处/100m2)
≤ 1
≤ 3
4、公共场所废物箱及周围环境的保洁要求
4.1废物箱应干净、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
4.2废物箱置放点及周围应整洁,无苍蝇、无臭味。
5、垃圾收集质量要求
5.1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垃圾箱等)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5.2垃圾箱内外封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5.3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
5.4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溢满和散落,并定时清洗箱体。
五、其他事项约定
1、中标人根据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与采购人分别签订服务合同。该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中标人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3、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卫生、生活环境。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管理需要承诺投入的设备设施,中标后必须实施,其中设备视为投标单位的投资,可按相关设备折旧规定计提折旧列入成本。
5、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应积极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和实际发生收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6、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7、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货泄露采购人有关信息资料。
8、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负责。
9、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签补充协议。
10、中标人各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团结合作,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做好服务。
11、自行安排垃圾装车人员、车辆、工具、劳保用品,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人员上岗之前做好安全培训,做到安全作业。
12、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及管理条例,管理员、清扫员:管理人员佩戴工号牌上岗,各单位环卫检查管理人员必须天天上路检查。清扫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带好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裙装作业。
13、垃圾运到长沙市垃圾处理中转站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垃圾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车辆密闭运输无超载漏洒及污染道路现象;
14、数字化案卷要求:能及时处置交办的各类数字化案卷,出现问题按照《长沙湘江新区雷锋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监督考核方案》执行相应惩罚。
15、其他要求:能按时按质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环卫类工作任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卫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
或口头改进意见。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环卫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
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3)乙方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取证或核实等要求。
无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