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帅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信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婷183091189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新区公共充电站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207-610661-04-01-82418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博信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新区中环大道与志丹路交汇处西北侧100米,延长石油壳牌加油站旁(B4-10地块)。
2.2工程规模:三台1250KVA变压器,总容量3750KVA,充电桩25台、配电系统、防雨棚、自助洗车房、三层办公用房(总面积约544.8平米)等辅助设施。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充电桩安装、充电桩电缆工程,新建线路变压器、配电、土建、安装工程。总投资513.45万元,计划工期80日历天。
施工二标段:办公楼土建、电气、弱电、采暖、通风、给排水、消火栓工程。室外土建、充电桩雨棚、给排水、电气、弱电、消火栓、场地绿化工程。总投资437.98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2施工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3申请人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3 年6月14 日至2023 年6 月18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9时00分(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电子版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郭帅
电 话:18729815575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博信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金领世家1号楼2单元3003
联 系 人:康婷
电 话:1830911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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