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兴市中学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1、项目编号:FCZC2021-G3-50148-HYZB
2、项目名称:东兴市中学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东兴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5、政府方出资代表:东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亿陆仟玖佰柒拾贰万玖仟元整(¥569,729,000.00)
5、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5.1、建设地点:位于东兴市长湖路北面,清潭水库东面(深沟水库片区A-01-04-1#地块、深沟水库片区A-01-04-2#地块)及其周边配套东兴市低丘缓坡区经一路(长湖路至外环路段)、东兴市低丘缓坡区长湖北一路(经一路至金湖路段)和东兴市低丘缓坡区纬一路(经一路至金湖路段)。
5.2、建设规模及运营内容:
(1)建设内容(数据来源取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校园主体建筑工程:
1)教学楼
新建民中1号教学楼,建筑面积4433.88㎡;民中2号教学楼,建筑面积4433.88 ㎡。
2)教学综合楼
民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199.62㎡;三中1号科艺综合楼,建筑面积4072.49㎡;三中2号科艺综合楼,建筑面积4072.49㎡。
3)生活服务用房
民中1号宿舍楼,建筑面积7949.40㎡;民中2号宿舍楼,建筑面积7949.40㎡;三中1号、2号、3号、4号宿舍楼,建筑面积共19242.09㎡。
民中食堂,建筑面积6258.56㎡;三中食堂,建筑面积6624.72㎡。
4)行政图书楼
新建行政图书楼1栋,建筑面积19399.25㎡,建筑占地5648.11㎡,主体5层,采用回廊式建筑格局。
5)其他生活用房
民中门卫室,两间共60㎡,内设值班室与卫生间,建筑高度3.6m。
民中新建看台400㎡,采用阶梯式看台,高度3.5m,设置有主席台与观众席位,共设置有10排阶梯席位。
三中新建地下室1657.14㎡,不计容,拟放置配电设施及水泵设施消防水池等。
体育活动场所:
新建体育馆1座,总建筑面积4094.10 ㎡。
新建1个足球场、8个篮球场、6个羽毛球场、22个乒乓球台、1个400米田径场。
配套工程:
1)给水系统
主要包括室内外的给水管网,由市政给水管网从不同方向各引接两根DN250进水管供学校用水,学校采用下行上供的供给水方式,充分利用市政水压直接供水,供水管网环状布置。
2)排水系统
包括室内外雨水管(渠)和污水管(渠)的建设。
3)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灭火器、消防栓给水系统,消防给水水源点。
4)电气系统
主要工程包括红线内的电气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弱电系统等。
5)暖通空调系统
主要包括各室内空调器、排气、抽排烟等。
6)避雷系统
主要是建设物接地网络。
7)广播系统
在校园内设置广播系统1套。
相关设备购置安装:
项目需购置安装电梯5部。
道路工程:
1)东兴市低丘缓坡区经一路道路工程
道路起点为长湖路,终点为外环路,路线全长803.74m,标准路幅宽度为20m;
2)东兴市低丘缓坡区长湖北一路道路工程
道路起点为经一路,终点为金湖路,路线全长451.31m,标准路幅宽度为20m;
3)东兴市低丘缓坡区纬一路道路工程
道路起点为经一路,终点为金湖路段,路线全长371.41m,标准路幅宽度为20m。
(2)运营内容
(一)运营内容-学校
在运营期间,项目公司仅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包括采用EPC建设的三中一期工程(即东兴市第三中学1#、2#教学楼)主体工程、体育场、配套工程和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工作等后勤服务。
1)维修和维护
校园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主要是指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对项目范围内的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项目相关建设内容正常运行。运营范围包括教学楼、教学综合楼、教学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其它生活用房等主体建构筑物,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场,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系统等配套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2)后勤服务
项目运营期内,由项目公司提供校园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
①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维修维护人员需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②安保服务:校园安保范围包括全校公共区域、门卫、传达室等,安保人员需负责室内外巡逻、安保;
③保洁服务:保洁人员负责学校教学楼、宿舍等公关区域的清扫、保洁,并将垃圾转运至规定地点存放;
绿化养护:绿化人员负责校内全部绿化植物的修剪、除草、淋水、施肥、植物病虫防治。
(二)运营产出内容-道路
1)道路养护维修管理
主要包括道路检查、日常养护维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①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等级标准对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中期道路养护规划。
②按照约定的养护等级和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矫正性、应急性养护。主要包括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
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应制定特殊气候、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备有应急站点、人员、设备、物资,并应定期组织演练等。
2)排水工程
对雨水及污水管网、排水检查井及相关设施的定期检查巡防、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排水功能和结构状况,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机制。
①道路绿化日常管理
包括对树木、草坪的补植、浇水、除草、防治虫害、低温危害与防寒、施肥、修剪,以及绿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等工作,保持现有的绿化景观效果,保证行车安全,使司机视线畅通。
②照明设施维护维修
保证亮灯完好率,路灯光源保持完好,照度和亮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道路照明的维修系数不低于约定标准;配电箱(柜)保持完整无缺不渗水、无积灰、无锈蚀等;保证其他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定期对灯具进行功能性检测和清洗。
③交通设施
主要包括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护栏、隔离墩、行人过街及项目范围内其他交通设施的的维护和维修。
④环卫清洁
按规定的时段和标准对街路进行清扫和保洁、垃圾污物收集及运送,并保证清扫人员作业过程规范性等。
具体的运营维护工作以PPP合同为准,最终以社会资本提交的经政府方批准的运营方案或运营维护手册作为本项目运营期运营维护依据。
(三)运营期产出标准-学校
在运营期间,应严格遵从以下标准:
1)维修维护:具备《校园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制度》;维修维护质量标准参考《校园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制度》、《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谨慎运营管理,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
2)后勤服务:具备相应的《校园后勤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对保卫、保洁、绿化等的管理应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洁、绿化等行业标准。
3)校园整体环境在运营期间需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相应要求。校园空气质量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噪声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学校的喇叭和学生喧闹,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周围噪声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期产出标准-道路
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当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等规范和技术标准及合同/运营维修手册约定的其他相关标准进行项目的运营。
5.3、项目出资:
本项目共包含5个子项目,即两个学校和三条道路,5个子项目可研估算静态总投资合计为59,102.4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剔除三中一期工程内容(即已采用EPC建设的1#、2#教学楼,投资额为1772.48万元。数据来源:东兴市第三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两校共用部分工程内容(即需剔除民中可研中的信息图书楼、400M塑胶跑道、足球场的投资额,信息图书楼投资额为2340万元,400M塑胶跑道投资额为102.4万元,足球场投资额为354.8万元。数据来源:东兴市民族实验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剩余待建内容纳入PPP项目建设范围,其静态总投资合计为54,532.77万元。按照实施方案设计的PPP投融资结构及贷款利率水平估算建设期利息后,本项目PPP实施方案中的动态总投资合计为56,972.90万元。
本项目资本金为11,394.5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政府出资2,278.92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20%;社会资本出资9,115.66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80%,剩余45,578.3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2440.13万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筹集。且由社会资本方根据需要对融资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政府、实施机构以及政府方代表无义务为项目公司及社会资本方的项目融资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担保或增信。项目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投入。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200万元,社会资本出资800万元;项目资本金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为10,394.58万元,其中政府出资2,078.92万元,社会资本出资8,315.66万元。
5.4、服务要求:
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并在运营期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并获取本项目合理收益;合作期满,项目公司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将项目所有权完好、无偿、无债务、不设负担的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5、合作方式:合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5.6、项目类别:PPP项目(新建项目)
5.7、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6、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若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职责范围相应认定联合体资质等级,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提供申请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如为新聘用人员则按实际缴纳期限提供),并在资格审查时携带材料原件备查。(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情形。
3.2、业绩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中任意一方)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①或②项目业绩:
①1个投资40000万元以上(含40000万元)的项目施工或运营或融资经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运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融资业绩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合资合作、参股或收购、资本市场融资、PPP项目等类型,投融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1个PPP项目实施经验(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领域。(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告)。
3.4、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2000万元的存款证明材料及不低于5.3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1)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①不低于2000万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存款证明(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内开具);②不低于5.3亿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③提供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可按时足额到位的承诺书;
(2)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上述两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即:不同银行可累加,其中授信额度证明有效使用截止期限不得早于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广西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信用查询: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 (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分工计算;分工相同的,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5)社会资本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出资入股(即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7)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截止前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资格预审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由投标人自身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1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具体开标厅详见6楼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5月31日09时30分。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招标信息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gzy.cn)。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01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0770-7675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园大道东四路7号远信大厦2517室
项目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0771-5670712
采购人: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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