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河势及防洪工程影响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2年12月15日 18: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河势及防洪工程影响监测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5日 18: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 ||
预算金额 | ¥94.7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5470972 | ||
采购单位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先生 0951-60765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和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8号楼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18195470972 |
项目概况
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河势及防洪工程影响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2-001
项目名称: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河势及防洪工程影响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7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022-001
项目名称: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河势及防洪工程影响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79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47900.00元
采购需求: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河势及防洪工程影响监测服务 | 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河势及防洪工程影响监测服务 | / | 详见磋商文件 | 947900.00 | 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数量合计 | / | 预算合计: | 9479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在桥梁施工期2年,大桥建成后5年,每年施测4次,共计施测28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7)提供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和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子邮箱:3031722130@qq.com),登记成功后发送最终版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直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
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
备注:以上全部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3.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行程码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请各响应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0951-6076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8号楼六楼
联系方式:18795249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51-607653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195470972
合同履行期限:在桥梁施工期2年,大桥建成后5年,每年施测4次,共计施测28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小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7)提供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注:(1)-(6)条款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至 2022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和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子邮箱:3031722130@qq.com),登记成功后发送最终版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直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 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打印件。 备注:以上全部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3.疫情期间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行程码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请各响应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0951-6076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8号楼六楼
联系方式:王女士 18195470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18195470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