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金额
11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约11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cg〔2024〕03号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共计116万元,合作期限两年,入围一家供应商。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期:两年。
5.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1)“本地”系指:宿州市;(2)供应商如在本地注册成立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如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则须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在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至2024年3月29日17:30
(二)获取方式:邮件领取,按照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形成扫描件发至邮箱szcg3050117@163.com。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557-3050117。
(三)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4.报名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包段名称及报名邮箱。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上传。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00分止
(二)递交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接受邮寄送达(送达时间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供应商代表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三)送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388号南方新天地A1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7楼办公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地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388号南方新天地A1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7楼办公室(腾讯会议线上磋商)
(二)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将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地 址:宿州市人民中路388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557-3050117
一、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约11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cg〔2024〕03号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共计116万元,合作期限两年,入围一家供应商。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服务期:两年。
5.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砀山县支行食堂食品及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1)“本地”系指:宿州市;(2)供应商如在本地注册成立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如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则须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在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至2024年3月29日17:30
(二)获取方式:邮件领取,按照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形成扫描件发至邮箱szcg3050117@163.com。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557-3050117。
(三)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4.报名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包段名称及报名邮箱。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上传。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00分止
(二)递交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接受邮寄送达(送达时间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供应商代表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三)送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388号南方新天地A1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7楼办公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地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388号南方新天地A1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7楼办公室(腾讯会议线上磋商)
(二)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将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地 址:宿州市人民中路388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557-30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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