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交规院】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890.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0.1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132979518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女士027-846683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省交规院】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HBJT-SJGY-248638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鄂州港三江港区交投沥青储运码头工程劳务合作,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8901800.00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总预算价格,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交货期: 从项目签订合同至交工验收结束为止
1.7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2979518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 84668376、13720303497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或专业作业资质;
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记录复印(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独立完成过1项施工劳务合作项目业绩。

注: 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5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以联合体形式的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供应商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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