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清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清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二期)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二期)监理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审批〔2023〕72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财政补助, 招标人为 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福清市下辖10个镇(街)辖区内80个农村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工程分为3大片区。 片区1:新建污水主管网,总长41.7千米,管材采用HDPE缠绕增强管、HDPE双壁波纹管、PE管及钢管,管径为DN200~DN300、De63~De315;建设接户管,总长120.41千米,管材采用UPVC管,管径为De110~De200;新建检查井9334座。新建污水处理站4座,日处理污水量250吨;新建泵站(泵井)4座,总规模175吨/天。 片区2:新建污水主管网,总长93.75千米,管材采用HDPE缠绕增强管、HDPE双壁波纹管、PE管、球墨铸铁管、钢管及UPVC平壁实壁管,管径为DN200~DN500、De63~De315;建设接户管,总长295.53千米,管材采用UPVC管,管径为De110~De200;新建检查井11411座。新建或利旧改造污水处理站19座,其中新建污水处理站17座,利旧改造2座(渔溪镇黎斜村1座,上迳镇南湾村1座),新建处理站日污水处理规模940吨,保留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55吨,新建泵站(泵井)11座,总规模519吨/天。 片区3:新建污水主管网,总长43.47千米,管材采用HDPE缠绕增强管、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为DN200~DN500、De75~De315;建设接户管,总长89.28千米,管材采用UPVC管,管径为De110~De160;建设检查井6626座。新建污水处理站8座,日处理污水规模1190吨。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施工图纸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318225863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4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476925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25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福建省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合格;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7 09:00:00至2023-10-10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9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形式(电子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创业大道聚龙国际创业小镇4号(3A号)楼,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826776,传真:/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 ,邮编:350025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18,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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