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管管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xjy-2023-0602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鹏18119883287
中标公司芜湖同力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芜湖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管管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JY-2023-0602
二、项目名称:芜湖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管管家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同力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飞翔路72号;
中标金额:17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玉恒、姚亚萍、涂继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
①芜湖经开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服务技术服务合同;②2023年芜湖市三山经开区电梯安
全检查及培训项目服务协议;③2023年湾沚区电梯全覆盖安全检查服务协议;④繁昌区50家高风险企
业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安全技术服务协议。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其他说明: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B栋12楼1227室,联系电话:18119883287。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23号
联系方式:0553-5801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12楼1227室
联系方式:18119883287、18155375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
电话:18119883287、18155375250
一、项目编号:AHXJY-2023-0602
二、项目名称:芜湖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管管家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同力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飞翔路72号;
中标金额:17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管管家服务; 服务范围:芜湖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管管家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根据中标人年度考核情况,采购人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玉恒、姚亚萍、涂继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供应商业绩:
①芜湖经开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服务技术服务合同;②2023年芜湖市三山经开区电梯安
全检查及培训项目服务协议;③2023年湾沚区电梯全覆盖安全检查服务协议;④繁昌区50家高风险企
业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安全技术服务协议。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其他说明: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B栋12楼1227室,联系电话:18119883287。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夷山路23号
联系方式:0553-5801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12楼1227室
联系方式:18119883287、18155375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鹏
电话:18119883287、1815537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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