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2.2 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3-44;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544号;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采购范围: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具体服务内容第四章 详见普查内容);
2.7 服务期限:第一、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第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第四标段:合同签订,接到农业农村局通知后60日历天内;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表层土样外业调查与采样;
第二标段:剖面样外业调查与采样流转、土壤类型校准、边界校核、制作土壤类型图;
第三标段: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第四标段:土壤普查成果汇总;
2.10采购控制价:第一标段:1655255.26元;第二标段:1050000.00元;第三标段:4215249.60元;第四标段:885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需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须经省级及以上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表层样品技术领队至少15名(提供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领队资格证),拟派总技术领队须同时具备获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第二标段:需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须经省级及以上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剖面样品技术专家领队至少1名(提供专家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领队至少15名(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承担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有储存数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技术力量是指机构须有土壤地理学(发生分类)、土壤制图、GIS方面的专家团队。土壤地理学(发生分类)专业的专家是指取得国家土壤剖面调查采样技术领队资格的人员或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专家(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第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承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检测化验机构须在国务院或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仪器设备种类数量满足批量检测化验要求(提供声明函并将有关仪器设备种类数量列表说明),主要检测人员应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三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要求检查机构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数不能少于8人(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三普办组织的土壤检测能力验证,通过省级三普办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第四标段:普查成果形成分析汇总机构需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处理和成果汇交能力,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要求提供土壤学、土壤数字制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应的专家名单及技术能力证明,技术团队至少有一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有关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列出分项成果技术团队骨干名单、特长及职称)。
3.5.信用要求: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供应商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5.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
5.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
5.4售价:0元。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第十六开标席。
6.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解密及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21日11时00分。
7.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试运行”下载。
7.3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7.4供应商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最新电子供应商工具箱(下载地址:《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于启用新版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的通知。
八、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虞城县庐山路西段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704112929
代理机构:河南省顺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示范区建业总部港5栋2502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0-2577066、17503700766
发布人:河南省顺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2.2 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3-44;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544号;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采购范围:虞城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具体服务内容第四章 详见普查内容);
2.7 服务期限:第一、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第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第四标段:合同签订,接到农业农村局通知后60日历天内;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表层土样外业调查与采样;
第二标段:剖面样外业调查与采样流转、土壤类型校准、边界校核、制作土壤类型图;
第三标段: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第四标段:土壤普查成果汇总;
2.10采购控制价:第一标段:1655255.26元;第二标段:1050000.00元;第三标段:4215249.60元;第四标段:885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需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须经省级及以上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表层样品技术领队至少15名(提供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领队资格证),拟派总技术领队须同时具备获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第二标段:需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须经省级及以上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剖面样品技术专家领队至少1名(提供专家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领队至少15名(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承担机构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有储存数据信息安全保密的环境。技术力量是指机构须有土壤地理学(发生分类)、土壤制图、GIS方面的专家团队。土壤地理学(发生分类)专业的专家是指取得国家土壤剖面调查采样技术领队资格的人员或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专家(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第三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承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检测化验机构须在国务院或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仪器设备种类数量满足批量检测化验要求(提供声明函并将有关仪器设备种类数量列表说明),主要检测人员应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三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要求检查机构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人数不能少于8人(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三普办组织的土壤检测能力验证,通过省级三普办组织的专家现场核查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第四标段:普查成果形成分析汇总机构需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处理和成果汇交能力,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要具有与分项成果相匹配的技术团队。要求提供土壤学、土壤数字制图、GIS、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应的专家名单及技术能力证明,技术团队至少有一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有关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承诺函,并列出分项成果技术团队骨干名单、特长及职称)。
3.5.信用要求: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供应商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5.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
5.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场网上报名。采购文件的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
5.4售价:0元。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第十六开标席。
6.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解密及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21日11时00分。
7.2、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供应商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线试运行”下载。
7.3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供应商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7.4供应商制做投标文件时需使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最新电子供应商工具箱(下载地址:《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于启用新版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的通知。
八、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虞城县庐山路西段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704112929
代理机构:河南省顺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示范区建业总部港5栋2502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0-2577066、17503700766
发布人:河南省顺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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