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已由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 府以狮府复<2023>171 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狮山镇小塘片区狮岭村委会朱里村、狮岭村委会永红村、狮北村委会岗 头村、唐边村委会牛南村、唐边村委会牛西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狮山镇小塘片区狮岭村委会朱里村、狮岭村委会永红 村、狮北村委会岗头村、唐边村委会牛南村、唐边村委会牛西村的排水管网工程 进行改造,并进行道路破除及修复等附属工程,其中主要工程量包括新建管网 2.06km。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 946.7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785.65 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150 天内完成管网建设(含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相关检测)并通过竣工验收,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 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工期延误罚款: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竣工 验收超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建设单位缴纳 2000 元违约金,逾期竣工 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缴纳。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费率最高限价):100.0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 塘片区),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及相关资料 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最终结 算按照政府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 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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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 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 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 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为: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
4.5.1 依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 (佛市水利【2022】62 号)》文件,如 投标人出现上述文件第二十二条款或第三十条款的情形且被限制参与本市市政供 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 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须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560 万元或以上 的市政排水工程类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 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业绩金 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 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验收报告的时间 为准)。
4.6.2 业绩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在以下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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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信用信息公开”。(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 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 照打印件)。
4.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 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 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 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 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 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综合类(C3)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 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 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1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 人员。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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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 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 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 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 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 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 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 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由于安 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 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 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 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在广 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 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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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7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 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 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
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一室 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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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 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5 招标人同期有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罗村片区)、狮山镇自然村排 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部分)、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官 窑片区)、狮山镇自然村排水单元整治工程项目(小塘片区)进行招标、评标、定 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四个项目的投标,但若某投标人已被推荐为上述其中一 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则将不再推荐其为余下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666900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6 号城智大 厦 1 幢 10 层
联系人:李俊英、陈冠楠
电话:0757-86259667、86361691
传 真:/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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