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务核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x-2023-0784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滇中新区社区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杨浩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倩0871-671699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务核算采 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项目概况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务核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X-2023-0784。
项目名称: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务核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7 万元。
磋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一)服务项目内容要求:
(1)支出单据审核;(2)会计记账;(3)部门决算编制上报;(4)部门财报编制上报等。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 滇中新区财务制度等规定,开展财务核算。
2.负责协助被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入账、处置及年报工作,提供每月固定资产折旧明细;协 助被核算单位管理资产系统;督促被核算单位定期清查实物资产,做到账实相符。3.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报表等其他报表事项,协助核算的单位准 确分析财务收支情况。
4.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核算期间单位的会计档案资料。5.配合单位做好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财务检查工作。
6.被采购方派驻的人员应该为被采购方正式员工,不得通过劳务公司或购买服务等其他方式 委派至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7.被采购方需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工作,被采购方年度考核结果低于 60 分的,一次性
扣减尾款 1000 元。(注:按单位实际考核结果付款,合同金额太小,也可直接按合同金额 付款)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被采购 方的出纳及会计工作要做到日清月结,会计应在次月 10 前将上月账务处理完毕。
9.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被采购方要妥善保管会计核算期间单位的会 计档案资料,在次年决算结束后 1 个月内将装订好的凭证移交至被核算部门。
10.若合同终止时未签订后续合同,则应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配合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 管理局做好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11.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采购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 计报表;将采购方盖章认可后的报表留存备查。
12.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涉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因泄密产生的后果由被采购方承 担。
13.被采购方工作人员应保持稳定性。原则上派驻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需 提前 1 个月向采购方报告,经采购方同意后,1 个月内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14.被采购方派驻人员需协助被核算单位的工作安排,如应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及时配合。15.采购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请假的,报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务负责人同意 后方可请假。
16.完成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其他相关要求
以上未详尽事宜双方在实际工作中沟通、协调、解决。
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税收 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项目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 声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现场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请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持(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至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 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0871-67169993。3.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磋商申请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户名:云南禹信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账号:8719042405104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
注:开具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供应商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可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4.3 未按本采购公告 4.1 或 4.2 项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磋商。
4.4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前将磋商申请文件递交至磋商申请文件递 交地点。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滇中新区社区事务管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杨浩然(15288475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人:杨倩、李俊、蒋正虎、董耀武
联系方式:0871-67169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李俊、蒋正虎、董耀武
电话:15911660979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871-6733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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