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南平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 20: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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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室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文体路武夷香榭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3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8605072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杨真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9-86050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9-8888987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00]ZHCG[GK]2022004、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0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0]ZHCG[GK]2022004
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68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36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368000元
投标保证金:1368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20399-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1(批) | 否 | 通过服务外包形式,委托专业档案整理扫描加工公司对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库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整理装订,实现档案装订标准化、高效化,对以纸质为主要载体的档案,通过扫描、拍照、刻录、复制等技术手段,将纸质、音像、多媒体证据等档案转换为标准化电子档案,并将符合法院电子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数据导入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建成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查阅、检索的网络化、自动化和无纸化,满足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的工作目标。 | 1368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描述:(一)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投标人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10-11 19:50至2022-10-26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1-01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杨真路32号
联系方式:0599-8605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0599-8888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99-888898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