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5月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钢结构制安项目劳务分包计划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吕芳芳 | 联系电话: | 13873343330 | |
联系邮箱: |
2023年5月 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钢结构制安项目
劳务分包工程
招标方案
招标人: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3 年 5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2.1投标人资格..........................................................7
2.2招标文件的组成......................................................7
2.3投标文件的构成......................................................7
2.4投标报价............................................................7
2.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8
2.6投标保证金..........................................................8
2.7开标................................................................8
2.8投标文件的评审......................................................8
2.9中标通知书.........................................................12
2.11签订书面合同......................................................12
2.12纪律和监督........................................................12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3
3.1投标函.............................................................13
3.2开标一览表.........................................................14
3.3商务响应与偏离表...................................................16
3.4投标保证金.........................................................17
3.5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8
3.6质量标准响应/偏离表................................................26
3.7质量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27
第四章技术规范书.............................................................................................................28
4.1产品清单...........................................................28
4.2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29
4.3其他要求:..........................................................44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 2023年5月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钢结构制安工程劳务分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5月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钢结构制安工程劳务分包工程项目
采购标的: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7天内;
供货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
2. 投标人资格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特殊许可的材料还应出具有效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质证明。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2.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报名成功后,经招标方资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在公司采购网站
tb.hnaz.com自行下载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电话: 吕芳芳 13873343330
联系地址: 株洲芦淞区
E-mail: 444318551 @qq.com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株洲 |
2.2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2023年5月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钢结构制安工程劳务分包工程项目 |
2.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2.4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2.5 | 投标文件的构成 |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2.5.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表; (4)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 附件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件4所投货物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附件5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2.5.2技术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货物说明一览表; (2)质量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2.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2、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报价一致。 3、投标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 4、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及总价应包括招标物资(按供货范围)、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运杂费、税费、售后服务费。 |
2.7 | 联合体 | 不允许 |
2.8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元整(人民币) |
2.8.1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2.8.2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2.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5 个日历日 |
2.10 | 备选投标方案 | 无 |
2.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
2.12 | 递交投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原件上传至tb.hnaz.com |
2.13 | 开标 | 报名截止时间:2023.5.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5.27 开标时间:2023.5.28 开标方式:湖南安装集采平台电子开标 |
2.14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3)未能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的; (4)招标文件中用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规定的。 |
2.15 | 废标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2.16 | 中标通知书 | 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因中标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应按照以下第(1)项原则进行调整: (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2.1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 / 万元整(人民币) |
2.18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单位须在2023年5月26日上午8时前,在湖南安装集采平台上提交报价文件;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制作好相对应的标书文件,且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湖南安装集采平台。 2、投标人须在 2023 年5月27 日上午 8 时前向招标人提供标的物样品,未提供者视为弃权自动退出此次投标。 |
2.1投标人资格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2.1.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2.2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质量要求
第五章 采购合同
2.3投标文件的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投标报价
2.4.1本项目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2.4.2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报价一致。
2.4.3投标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
2.4.4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及总价应包括招标物资(按供货范围)、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运杂费、税费、售后服务费。不包含在此次投标所报单价范围内的区域,请投标人明确区域名(或范围),并注明增加运费的收取标准。
2.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5.1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5.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
1) 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产品须按照质量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 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要求;
2.6投标保证金
2.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依法否决。
2.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6.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6.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名义汇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 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2.6.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为: / 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汇款到以下账号,并注明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2.7开标
2.7.1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时间和方式开标。
2.7.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5月 27日上午 12 时止。
2.7.3开标时间: 20223 年 5月 28日下午 2 时正。
2.8投标文件的评审
2.8.1招标及评标委员会
2.8.2评标委员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8.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8.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8.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8.6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3)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 明显不符合质量要求;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投标人不以报价表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导致对报价理解出现严重分歧的;
8)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人报价为恶意报价的,该投标视为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人报价为零或低于成本价格,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进行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的;
9) 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但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1) 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其投标情形。
2.8.7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8.8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投标人的资信、实力、业绩;
2)产品性价比;
3)售后服务;
4)近三年供方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无诉讼纠纷。
2.8.9综合评分及定标:
1)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开标、评标、询标和考察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技术、商务及服务两个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即各评分因素总和为100分。按技术评分占20%、商务评分占80%得出最后的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2) 技术评分标准以产品检测结果和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分(详见技术评分标准)。
3) 商务评分标准以商务评分项目中约定内容进行评分(详见商务评分标准)。
2.8.10技术评分标准(此标准应根据招标材料的不同做相应修改)
技术评分标准依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分。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要素 |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 | 10 | 完整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认真填写技术差异表或清楚地说明无技术差异,或者有差异但优越于招标文件得10分,每发现1项缺陷,减0.5分;主要缺陷处,经答疑澄清的减2-3分;经答疑未澄清的减4-5分,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废标。 |
质量优越性 | 5 | 起点0分,不同程度优越于标书的质量要求并且招标方愿意接受的酌情加分,最多加到5分。 | |
质量保证体系 | 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 1 | 有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的1分,没有的0分。 |
产品环保情况 | 1 | 是环保型的1分,不是环保型的0分。 | |
售后 | 售后服务承诺 | 3 | 售后服务承诺且承诺较好3分,一般的得2分,如没有得0分,承诺较差,酌情以0.5分为级差扣分。提供1年之内保修的加0.5分,不保修的0分。发生需要厂家解决事件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加0.5分,以外得0分。 |
合计 | 20 |
2.8.11商务评分标准(此标准应根据招标材料的不同做相应修改)
商务评分标准主要依据投标方提交的《投标公函》和《商务标书》部分。
评分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要素 |
资质 | 2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招标文件格式要求(1分);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1分)。 |
注册资金 | 3 |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1000万元以下300万元及以上得2分,300万元以下得1分。 |
ISO认证 | 2 | 每具有一个ISO体系认证得1分,最多得2分;无认证不得分。 |
付款及供货 | 13 | 响应付款条件得6分、满足供货周期得1分、承诺库存总量不低于2000套得1分、单价所包含的免费配送地区最广的得最高分5分,每增加一个不免费配送的地区(或区域范围)扣1分,扣完为止。 |
价格 | 60 | 在有效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总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得最高分6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如下: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2分,扣完为止。 |
合计 | 80 |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但不对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进行解释。
2.9.2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违约,3年内不得参加我公司任何投标。
2.10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人民币)
2.11签订书面合同
2.11.1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11.2招标人在发送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标人。
2.11.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12纪律和监督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函
致:(招标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价格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产品说明一览表、质量标准响应/偏离表、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承与采购人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8、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标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电话 收件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2开标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湘潭九华中心医院建设项目钢结构制安工程劳务分包工程项目招标采购 |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税额: 元 | 交货期: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总报价人民币 (不含税总价) | 大写:元人民币整 小写:元人民币整 | 总报价人民币 (含税总价) | 大写:元人民币整 小写:元人民币整 |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交纳形式: □支票 □汇票 □银行转账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其他 | ||||||||||||
备注: | 品牌和生产厂家 | |||||||||||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3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商务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4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4、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附5、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3.5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5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年月日
3.5 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经营范围:
3.近三年营业额:
年度 | 总额 |
4.近两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开立基本账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7.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5 附件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3.5 附4、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招标人承诺
1.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1.2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 不收受或变相收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钱物;不在投标人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投标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投标人宴请;不要求投标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 工作人员亲属不收受投标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 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投标人工作人员;
1.6 不向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投标人承诺
2.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 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招标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招标人;不为招标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2.3 不单人约见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到招标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 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2.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招标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2.6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第三条监督及责任
3.1 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 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招标人监察部门举报;招标人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3 招标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4 如投标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招标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标无效、停止其参加招标人项目投标资格1-3年等。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3.6质量标准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_日
3.7质量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备注:“质量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截图、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厂商资质证明文件等)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4.1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质量要求 | 单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4.2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序号 | 指标性 | 指标要求 |
1 | 基本要求 | |
2 | 品牌要求 |
4.3其他要求:
1、 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2、 产品验收清单;
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章 采购合同
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
分
包
合
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委托给乙方施工。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该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合同)的具体内容,为明确双方职责,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特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一、范围及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工期
暂定为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最终以以业主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乙方必须无条件满足甲方、业主方所提出各节点、各子单位工程及整体进度工期要求,并需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进度安排的需要。
四、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质量要求,符合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创 工程。
五、工程质量与保修
1、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即按有关国家或行业、设计要求的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并按甲方的有关要求填报相关表格,交甲方整理存档。
六、环境保护与工程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的执行,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对于施工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污染源则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按甲方的有关要求填报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进行严格管理,杜绝伤亡事故,加强对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填报有关资料。乙方同等承担总包合同中业主加于甲方的安全责任。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配合甲方、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质量、环境的管理工作。
七、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发票要求
1、承包方式、合同价款(选用)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价为闭口价,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税率 %,合同含税价款(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总价含:人工、辅材、一般工机具、管理费、税费等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的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不含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税率 %,合同含税价款(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同总价含:人工、辅材、一般工机具、管理费、税费等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发票要求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每一笔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存在不合规或不合法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且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八、劳务人员管理
1、乙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按甲方《劳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管理乙方劳务人员。
2、乙方必须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经甲方培训、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收取劳务人员本人银行卡账号信息后,方可从事劳务作业。
3、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入场人员健康证明、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证明、身份信息资料(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交证书原件)及人员入场计划。
4、乙方劳务人员须服从甲方实名制管理,出入项目施工现场需向甲方安保人员出示出入(工作)证,并进行指纹打卡。
5、乙方中技能等级达不到要求、不服从统一管理、安全意识淡薄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清退;对违反规定的劳务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6、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由甲方代发,乙方项目负责人每月底收集考勤并编制劳务人员劳动报酬表,甲方审核后代发至劳务人员本人银行卡账户。
7、乙方劳务人员离场需向甲方提交申请,办理工资结算等手续后方可离场;对从事有毒有害或有职业病风险工作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同时提交离场前健康检查表。
九、劳务费用支付
1、进度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每月25日之前统计已完工合格工程量报甲方审核,乙方根据甲方认定的工程进度开具劳务增值税发票,按照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从进度款中扣除代发工资、差旅费和其他代扣款。
2、结算款的支付
工程结算编制、审核按甲方有关要求办理。原则上先按比例扣除乙方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再将应付乙方的分包款支付给乙方。
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并按甲方要求开具足额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到结算金额的 %,其他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合同内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 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无息支付。
十、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种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乙方进行各项技术、安全交底。
2、为乙方提供合格的劳保用品。
3、有专人监督施工和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4、监督工程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和办理结算;
6、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更换承包队伍,并且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
1、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必须由 身份证号 电话 全程统一组织,并驻守工地现场,负责合同的实施,直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其临时离开现场,必须取书面报告甲方并取得项目经理同意。
2、必须接受甲方、业主和监理的管理、监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同其他交叉作业单位搞好配合关系,做到文明施工。
4、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工程完工未交给甲方验收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如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5、乙方的质量、安全必须对甲方负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及时返工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6、保管维护好甲方提供的工程所需主、辅材、机具、设备,如有遗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禁浪费及恶意损坏。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工机具(材料)领用管理制度、班前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等),如有违反,按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制度给予处罚,罚款从当月劳务费用中扣除。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为了节省费用而不注重安全的工作安排。
9、乙方须及时参加甲方织的安全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
10、乙方不得雇佣年龄未满16周岁或男性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11、所有人员必须穿(配)戴甲方统一配备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施工完毕后乙方如数完整归还甲方,否则安全帽按 元/顶、安全带按 元/副从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工作人员三个月内离职须退还工作服,否则按 元/套扣减乙方劳务费用)。
12、乙方负责材料的一次卸货、二次转运的人工费用;卸货、转运、拆除、用余材料及机具按指点地点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场地;保证并维护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现场的整洁、规范。
13、乙方负责维护现场所有文明施工设施,遵守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只能在指定地点吸烟,公共卫生间需一日一打扫。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将按总包合同约定或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的相应比例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甲方、业主原因除外。
2、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另行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其它违约(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1、向甲方法人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2、向 株洲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在总包合同条款约束下签订,总包合同中适用于甲方的条款同时均适用于本合同乙方。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保修期满办理财务决算、工程款全部清算后失效 。
3、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票信息: 开票信息: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施工安全协议书
附件2: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3: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附件1
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就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有关事宜,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地点
1.4 工程总包要危害点源及危害: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吊装伤害、物体打击、用电伤害、噪声、洪水、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1.2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1.3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规范作业行为,保证作业安全,要求乙方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2.1.4有权要求乙方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各项健康安全环境防护的设施、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2.1.5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动火作业、高空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安全许可制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1.6乙方应当分析和控制危险点和危险源,确定和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2.1.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2.1.8有权对乙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2.1.9有权对乙方违反总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进行索赔。
2.2 甲方的义务:
2.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2.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
2.2.3应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规定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条件支持。
2.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
2.2.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料。
2.2.6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2.2.7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等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的权利
3.1.1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提出改进建议或更合理的实施措施,并对甲方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1.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3.1.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环境条件。
3.1.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等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1.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资料。
3.2 乙方的义务
3.2.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施工方案,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
3.2.2乙方应维护相关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设施,并按规定组织好健康安全环境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落实整改,确保乙方人员、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安全。
3.2.3乙方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向发包方提供详细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高空、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其作业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健康合格证明,并不得有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否则,立即停止作业。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弄虚作假,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违约处罚和索赔。
3.2.4乙方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辅助材料。
3.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和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发生,如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须甲方与甲方及相关单位沟通,并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前,双方办理安全交底手续,做好责任落实工作,双方应针对作业现场情况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双方的作业安全。
在交叉作业过程中,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违约处罚和索赔。
3.2.6乙方雇用的所有劳务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劳务用工的健康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给劳务工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2.8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做出必要的承诺。
3.2.9发生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3.2.10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进行的索赔。
第四条 事故调查
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发生健康安全环境事故时,双方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业主、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5.1协议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总包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整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2发生健康安全环境事故协议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
5.3发生的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事故报告和调查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发包人、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5.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如违反甲方有关规定,随意移动、使用、损坏甲方各类设施、设备,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5.5协议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6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5.7乙方提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专项用于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及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违约金。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死亡1人(含1人)以上的,其安全生产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安全违约行为,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安全生产保证金给乙方。若发生,应相应扣除或不予退还。
5.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向甲方支付罚金5000元,每发生一次较大安全事故向甲方支付罚金20000元,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向甲方支付罚金40000元,每发生一次特大安全事故向甲方支付罚金50000元。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劳务费用中扣除。
5.9事故类型规定为: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按总包合同执行
第七条 附 则
本合同与分包同时生效,并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内容与分包合同冲突时,以分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管理规定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及甲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施工管理规定,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安全处罚
1、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者,罚乙方1000元。
2、现场施工用电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者,罚乙方100元/每次。
3、操作者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者,罚操作者100元/每次。
4、上班时间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应穿戴甲方所发工作服、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打赤膊,如有违规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人·次,不按要求系好帽带者,罚20元/人·次。
6、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者,罚200元/人·次。
7、对所在责任区的孔洞、临边(高空的)无可靠的防护措施或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网,扣罚相关人员100元,罚乙方500元。
8、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不遵守甲方或发包人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者,每次罚200~500元。
10、工伤事故发生后,经事故责任分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视其事故严重程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11、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一次,扣罚相关人员50元,罚乙方500元。
12、氧气、乙炔瓶在使用时摆放不正确,相互间与作业点无安全距离;乙炔出口无回火阻燃器;氧气、乙炔瓶皮管与表嘴接头未绑扎;使用的氧气、乙炔表未经检验或检验过期,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罚乙方200元。
13、乙方施工用测量及监视装置应经国家计量检测部门检测使处于有效状态并满足施工需要,并上报项目部材料部备案,项目部组织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一件不合格品,据情节罚款500—1000元。
14、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201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低于80分的,罚款乙方200元。
不合格品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罚
1、甲方对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不合格,且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罚乙方1000~5000元。
2、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甲方,如故意隐瞒,罚乙方1000~3000元,另需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3、乙方不按设计要求、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违章操作,除罚乙方500元外,另需承担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
二、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
1、甲供设备进场后,乙方负责对本施工区域内甲供设备及时卸货至指定地点,并加以保护,如有违者,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
2、乙方负责对本施工区域内成品及半成品进行过程保护,如造成损坏,除赔偿损失外,另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
三、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1、操作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2、出库的物资,应做好物资的保护措施,保持物资的清洁,严禁损坏成品、半成品和设备。
3、施工现场内的材料、机具应严格按规定的位置堆放。
4、易燃、易爆和有毒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并加设明显标志。
四、与其它施工单位配合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与其它施工单位必须团结合作,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保证安全、质量及现场文明施工。
2、如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经分析查实,对乙方处罚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施工单位密切配合,隐蔽工程埋地、大型、高空吊装前需通知相关单位,会同甲方、监理认可后,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制度,上道工序报验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监理及业主认可、签字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分项工程验收: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前应首先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与甲方、监理及业主复检。
七、其它
1、严格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合理安排工序,减少交叉作业,做好工序交接工作。制定成品保护措施,避免对成品的损坏。
3、实行质量否决制。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记录调查结果,必须进行返工,使之达到合格标准。
4、对乙方的扣款在其当月劳务费用中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中兴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以及甲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奖罚条例,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1、进入施工现场未进行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未进行换岗教育、安全教育没有针对性,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罚乙方不低于50元/人·次。
2、未经培训考核,或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电气、起重、金属焊割、机动车辆驾驭、建筑登高架设),罚乙方不低于100元/人·次。
3、工伤事故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罚乙方不低于5000元/次。
4、施工过程中,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特别是管道、设备、电气在检验过程与试验的过程中,未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步骤进行,违章作业,罚乙方不低于200元/次。
5、高处作业或离开走道护栏时安全带挂得不牢、使用有明显缺陷、腐蚀、变质的安全带、安全带使用不正确的,有上述情况之一者,扣罚乙方不低于200元/次。
6、高空作业时不穿防滑鞋、衣着不整,用的小件工具未放在袋内、材料堆放不稳、随意上下抛扔、直接攀越脚手架、井字架或吊篮上下作业,罚乙方不低于200元/次。
7、上下作业,特别是电气焊上下作业没有可靠的隔离保护,罚乙方不低于200元/次。
8、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牢固,也未经现场安全员检查许可直接使用;使用腐蚀或变质的竹条板,发现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也不及时加固;竹条板只有一个支点,且两端未用铁丝绑扎牢固;脚手架拆除时,未按先后顺序,拆下的钢管,扣件等直接往下投扔等,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罚乙方不低于200元/次。
9、起重工、驾驶员无证上岗;工作人员随吊钩上下;使用不合格的吊具,串连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重件起吊未做试吊;起吊组合件时,吊点选择不正确,构件上未装预留绳;吊装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坚守岗位,发现异常情况也不采取应急措施处理。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罚乙方不低于500元/次。
10、起重用钢丝绳与焊把线、施焊工件缠绕接触,经检查发现,责令整改,罚乙方不低于200元。
1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非电气作业人员乱接乱搭;在容器或潮湿的地点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经检查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罚乙方不低于200元/次。
12、食堂炊事员无健康证、个人卫生做得不好、用腐烂变质、有异味的食品;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装熟菜;食堂内外未打扫,生活垃圾与丢弃食物及时清运;制作的工具未清洗、消毒分开存放;制作食品无隔墙、离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罚乙方不低于200元/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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