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0857001
众兴壹品小区二期供配电设备招标项目(一标段)
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857001001
泗阳县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众兴壹品小区二期供配电设备招标项目已经[泗发改备(2017)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众兴壹品小区二期供配电设备招标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变压器、高低压柜、分支箱、电表箱及电缆招标,投资额为308.3万元。
1.2 交货地点:
泗阳县众兴路南侧,洪泽湖路西侧
1.3 交货期或工期:
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免费质保期:三年,技术要求:按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执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备进场后付合同价的20%,送电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余款三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众兴壹品小区二期供配电变压器招标项目;
二标段:众兴壹品小区二期供配电高低压柜及分支箱等招标项目;
三标段: 众兴壹品小区二期供配电电缆招标项目。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3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29.2万元/一标段、94.3万元/二标段、184.8万元/三标段。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须涵盖本标段招标货物内容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4.2其他条件: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6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2.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0.58万元/一标段、1.8万元/二标段、3.6万元/三标段。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02月07日 08:30至2018年02月1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1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泗阳县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
地 址: |
泗阳县繁荣北路西侧(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
联系人: |
葛经理 |
联系人: |
吴美霞 |
电 话: |
13605247502 |
电 话: |
13951393023 05278525265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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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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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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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700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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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jszy888@126.com |
2018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