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项目的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wk2022-k-g-025号
预算金额220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嵇进康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琤
中标公司上海蓁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项目的中标公告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WK2022-K-G-025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蓁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南路301号2幢2层222室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贰万元整(¥21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 品牌:Waters 规格型号:andrew alliance 数量:1套 单价:2120000.00(人民币) |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建方、朱 晨、曹童英、孙 贤、姚永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若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按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最低不低于3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收费金额:28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
联系方式:0512-57552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5158848转8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 琤/左 鑫
电 话:0512-65158848转8017
十、附件
无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 szwk2022-k-g-025全自动质谱前处理(昆山一院).docszwk2022-k-g-025全自动质谱前处理(昆山一院).doc
3.采购需求:2.项目名称: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1.项目编号:SZWK2022-K-G-025一、项目基本情况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公开招标公告
4.2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4.1质保期:提供不少于1年的整机原厂保修4.合同履行期限:3.2用途:可执行高重现性移液操作的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具有加热、振荡、负压固相萃取和磁珠分离的功能,在临床液质联用项目中可快速的将繁琐的手动流程转换为无差错的全自动工作流程,完成一系列移液、稀释、制作标准曲线等通用液体处理工作3.1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20万元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 | 1套 | 220.00 | 220.00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3交货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及开标,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以及远程开标。1.网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自本公告上网之日至2022年10月21日17点00分,只有网上获取文件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可不提供)具有所投产品合法经营资格;(2)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进行查看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的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4.售价:无。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必须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获取文件。
6.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开标室5.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4.公开评标时间:远程开标结束后即进行评标3.投标人网上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2022年11月7日13点30至13点40分(北京时间)2.投标人网上远程签到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13点00分至13点30分(北京时间)1.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投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进行供应商远程电子签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流程。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5.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5.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获取下载谈判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5.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获取或响应失败。5.注意事项4.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需签署《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并附在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中。
5.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5.6注意事项5.5.3CA咨询:0512-57379257。5.5.2联系QQ:174645573;5.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5.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9.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远程开标项目除外),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8.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要求参与开标。7.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6.各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5.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网上开标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10.2苏州政府采购网;10.1江苏政府采购网;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址上发布: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2-57552571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名称: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57310854。电话:0512-69165617项目联系人:华琤/左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2-69165625(总机)传真:0512-65153553
采购单位: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项目: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采购编号:SZWK2022-K-G-025号文件政府采购采购2022年10月14日
(下列附表说明是对采购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为准)前附表二〇二二年十月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类别:医疗设备
Weikang
项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编号 | SZWK2022-K-G-025号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 |
3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日历日)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联系人:华 琤/左 鑫电话:0512-65158848转8017 传真:0512- 65153553 |
5 | 标书发售 | 无 |
6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的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
7 | 网上获取文件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21日17:00前 |
8 | 采购人 |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地 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 联系人:嵇进康 联系电话:0512-57552571 |
9 | 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时间 | 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远程签到时间:2022年11月7日13:00~13:30(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2022年11月7日13:30~13:40(北京时间) |
10 | 开标地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开标室 |
11 | 中标服务费 | 由中标人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按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最低不低于3000元。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295112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
12 | 导致废标因素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3 | 导致无效标因 素 | 电子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第四章采购书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目录
1、采购编号:SZWK2022-K-G-025号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
6、投标人网上远程签到时间:2022年11月7日13:00~13:30(北京时间)5、网上投标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13:30(北京时间)4、网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17:00前(北京时间)3、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2、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 | 1套 | 220.00 | 220.00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91号(1)采购人: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7、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开标室。公开评标时间:远程开标结束后即进行评标投标人网上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13:30~13:40(北京时间)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华琤/左鑫电话:0512-65158848转8017,0512-65153553(FAX)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政编码:215005(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嵇进康联系电话:0512-57552571
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说明一、说明和释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10月14日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2投标人(供应商):经认定有资格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2、词语释义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采购人。
2.10天:日历日。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7货物:系指乙方按采购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供应商(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5采购人(甲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投标人(供应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1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投标费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4、投标人代表3.2.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可不提供)3.2.1具有所投产品合法经营资格;3.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采购文件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说明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联合体投标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采购文件的修改8.4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采购文件提供期限。8.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1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收到采购文件后按网上相关流程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8、采购文件的询问与澄清
10.2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应当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依法进行质疑。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10.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质疑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电子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9.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10.8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10.7联系电话:0512-6916562510.6收件人:祝女士10.5联系单位: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4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10.3在采购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2、电子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2投标人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提示与要求四、电子投标文件说明10.9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3.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1.1投标函;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12.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2.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2.3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13.2.2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13.2.1设备清单表;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13.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13.1.3投标分项报价表;
13.2.9其他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3.2.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属,格式见附件)13.2.7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13.2.6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13.2.5投标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彩页样本等能证明参数的材料(需能真实体现设备的技术指标及性能,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说明书、彩页样本有矛盾之处,以说明书、彩页样本为准);13.2.4产品质量承诺;
13.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3.3.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投标人代理人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凭据(如有授权));注:投标书三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13.3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13.2.10对本次采购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13.4电子投标文件由13.1、13.2、13.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注: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评判或评分。13.3.7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国产产品可不提供)13.3.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资格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属医疗设备)复印件13.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3.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人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例如完成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本项目服务人员相关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14.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13.1-13.3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必须为具有公章的扫描文件或具有电子签章的文件,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5.1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5、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14.3.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4.3.5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3.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3.3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7、开标六、开标和评标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6.1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2全套电子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证明。
17.5.1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为开标开始后10分钟内,各投标人参与远程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及CA密码,输入CA密码的时间不超过远程开标CA预解密10分钟限制时间且CA密码输入次数不超过十次(以CA内置的错误计数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7.5在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7.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签到,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无效投标。17.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网上开标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如视频、音频是否运行稳定。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应用。17.2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选择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需签署《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并附在该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中。17.1采购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8.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江苏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8.2.1查询时间:远程开标CA解密后。18.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8.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资格审查17.5.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1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依法组建;19、评标委员会1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招标采购活动。18.4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3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投标无效。18.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19.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19.2.3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9.2.2要求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2.1审查、评价电子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9.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9.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9.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19.3.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9.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9.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9.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0.2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0.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0、评标内容的保密19.3.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9.3.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1.1.4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21.1.3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1.1.2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1.1.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1.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1、对电子投标文件初审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对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3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1.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21.1.6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1.1.5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1.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5.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1.5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2、废标21.9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8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7除上述情形外,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远程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电子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2.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废标公告。22.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人,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24、中标人的确认七、授予合同23.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3.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3.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3在合同签订之前,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按政府采购程序处理,中标无效。25.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电子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5、合同授予标准24.3中标人数量:1个。24.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27、合同的签订26.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26.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26、中标通知书
29、监督28.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保留诉讼的权利。28.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28、中标服务费八、其他事项27.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投标文档结构表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0、未尽事宜29.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标书名称 | 文档名称 | 标题名称 |
标书结构 | 格式1、投标函 | 格式1、投标函 |
标书结构 | 格式2、开标一览表 | 格式2、开标一览表 |
标书结构 | 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 | 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 |
标书结构 | 格式4、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及材料清单表 | 格式4、投标分项报价表 |
标书结构 | 格式5、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 格式5、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
标书结构 | 格式6、设备清单表 | 格式6、设备清单表 |
标书结构 | 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 | 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 |
标书结构 | 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书 | 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书 |
标书结构 | 格式9、类似项目一览表 | 格式9、类似项目一览表 |
标书结构 | 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 | 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 |
标书结构 | 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标书结构 | 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标书结构 | 格式13、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13、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标书结构 | 格式14、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 |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 |
我方收到贵公司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函格式1、投标函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说明:
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3、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全部设备的一切费用。
12、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1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可提出诉讼的权力;10、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同意采购人有权就我方违约而致对方损失的向我方要求经济赔偿。9、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格式2、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投标人:(公章)联系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人:
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报价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公开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4、投标分项报价表年月日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付期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元 | ||||||||
交货时间: |
格式5、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2、各投标人应根据此表格式按项目分别填写报价详细清单。注:1、本投标分项报价表的“项目总价之和”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采购编号: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
序号 | 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 采购技术要求 | 投标设备技术指标 | 选择项(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
采购编号:(格式)设备清单表格式6、设备清单表注: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标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2、各投标人必须附详细配置清单。注:1、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设备清单表》投标。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编号: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1、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采购编号: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书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售后服务内容 | 期限(时间) | 备注 |
1 | 质保期 | ||
2 | 免费维修 | ||
3 | 服务响应 | ||
4 | 到达现场 | ||
5 | 解决问题 | ||
6 |
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9、类似项目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2、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章),否则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人:(公章)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情况表(2)、投标人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2021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 2021年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银行名称(业务专用章):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月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元。鉴于(单位名称)将于年月日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银行资信证明(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银行地址: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1.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所投全部产品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方可享受。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致:(采购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13、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审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采购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响应)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响应)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响应)和中标(成交)资格。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响应)。
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单位(盖章):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响应)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七、不向采购人或评审专家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一、采购编号:SZWK2022-K-G-025号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以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第四章采购书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 | 1套 | 220.00 | 220.00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1.2底座:避免意外移动,光学定位模块控制测定移液器和吸头的移动。2.1.1成像系统:配备低功耗白色LED灯和II级红色激光器(波长=650nm)的高分辨率摄像头。2.1主机2、技术指标:1、用途:可执行高重现性移液操作的全自动质谱仪前处理系统,具有加热、振荡、负压固相萃取和磁珠分离的功能,在临床液质联用项目中可快速的将繁琐的手动流程转换为无差错的全自动工作流程,完成一系列移液、稀释、制作标准曲线等通用液体处理工作。三、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2.3.2可容纳5mL的枪头架2.3.1能容纳不同规格的枪头架,枪头体积上限可达1250μL2.3存放枪头架的支架*2.2移液范围:0.2μL~10mL2.1.4主机支持放1-4把移液枪2.1.3移液工作站尺寸小(包装时);重量不大于16kg;可置于通风橱内
2.4.3排液有3档速度可选:慢、正常、快2.4.2吸液有3档速度可选:慢、正常、快正向即用多少吸多少;反向即多吸一点,排液结束后将剩余体积返回原位置,适用于挥发性溶液;重复移液即吸一次可连续排液多次,适用于连续分液。▲2.4.1移液模式:3种,包括正向、反向、重复移液模式。2.4移液高级设置2.3.3可容纳10mL的枪头架
2.4.9机械臂运动速度2档可选:正常,快2.4.8混合功能:移液前,按照用户设定的混合次数,先吸取设定体积的溶液上下吹打混匀;排液后,按照用户设定的混合次数,吸取设定体积的溶液上下吹打混匀。2.4.7排液时枪头位置:可选液面以上,液面以下,或溶液底部。有避免触底功能。2.4.6吸液时枪头位置:可选液面以下,或溶液底部。有避免触底功能。2.4.5移液枪移动速度2档:慢、正常*2.4.4气垫功能对于黏度高的溶液,枪头内先吸入气泡,再吸取溶液,可与正向移液搭配使用;对于黏度低的溶液,枪头内先吸取溶液,再吸取气泡,防止溶液滴落,适用于挥发性溶液,可与反向移液搭配使用。
2.7振荡装置2.6.3兼容耗材:无裙边,半裙边,全裙边96-PCR板,平底微孔板2.6.2加热速度:14℃/min;加热速度:9℃/min2.6.1温控范围:0~99℃,最大加热温度99℃,最小冷却温度0℃2.6加热/冷却装置2.5工作空间:可自行组装个模块,工作台面支持最多11个模块
2.8.2真空泵:两种真空泵可供选择,一种适用电压240V,另一种适用电压115V2.8.1兼容Waters及其他品牌96孔板2.8负压固相萃取装置2.7.3振荡频率:200rpm~3000rpm2.7.2兼容多种试管,如EndoGrade5mL玻璃试管▲2.7.1兼容多个品牌的96孔板(Waters/Eppendorf/Greiner/WebSeal等等)
3、软件工作站▲2.9.4兼容96孔板:200μL~1mLEppendorf浅孔板、深孔板2.9.3混合轨道:2mm2.9.2振荡频率:200rpm~2500rpm2.9.1温控范围:室温~99℃,步长1℃2.9加热振荡一体化装置
3.6从方案设计到实验实施,再到报告生成,全程均可追溯。3.5创建实验方法时,软件可以显示操作向导,指引用户创建每一个步骤,简单易掌握。3.4图形化的耗材库:兼容多种耗材,对可兼容的每一种耗材,都有独立产品介绍。3.3浓度归一化的稀释功能:支持excel表格转入3.2应用方案库:支持方法转入和转出,▲3.1应用方案库:展示适用的所有应用方案,每个方案都内置了实验方法,用户可一键调用方法模板,进行编辑。
四、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注:打“*”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如出现负偏离为无效标;4、质保期:整机保修一年3.9免费提供符合ISO15189要求的仪器操作的电子版标准操作程序文件▲3.8软件满足合规实验室需求,合规功能包括可导出的审计追踪、透明的方案版本控制和实验报告上的电子签名功能▲3.7软件含有在线交流工具,与后台工程师实时沟通
五、综合说明:5、报修后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无法修复正常运行的,须标明赔偿标准,如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需提供备用探头等配件。在设备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备用品。4、在保修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不收取人工费及其他费用,供方需长期提供优惠价格的主要零配件(提供主要零配件清单及供应价格);提供维修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3、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提供培训服务。终身维修并标明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提供生产商支持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条款)。2、质保期:提供不少于一年的整机原厂保修,保修期内如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报修后两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质保期满后终身维护,维修只收取零件费用,免收人工费。1、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安装前供方需把设备资料报采购人审核。
6、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占有率,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5、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总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报关、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售后服务、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4、投标人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提供设备的配置清单,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说明书。2、采购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均为参考要求,凡是等于或优于所列要求的设备均可参加投标。1、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1、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买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若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经过海关提货的证明资料。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生效,乙方提供同等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货款;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五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70%余款。10、付款方式:9、交货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8、交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7、须提供质量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该设备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无条件更换。
17、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生成的PDF格式的投标回执为投标成功的唯一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6、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5、投标人如不能完成网上投标操作的,请出示证据(若为投标人自行操作不当原因造成的,不予接受认可),否则为无效响应。14、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为开标开始后10分钟内,各投标人参与远程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及CA密码,输入CA密码的时间不超过远程开标CA预解密10分钟限制时间且CA密码输入次数不超过十次(以CA内置的错误计数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3、开标评审过程中,各投标人必须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投标人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该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http://www.szzyjy.com.cn/kssfzx/ksCity.html)”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以及远程开标。该项目开评标以网上电子开评为准,如果开评标过程中,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现断网、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该项目做废标处理。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评标的,视为无效响应。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一、合同文件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18、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1.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采购文件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4.完整物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6.包装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_________年。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质量保证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7.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伴随服务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标的物的交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检验和验收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3.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甲方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5.不可抗力14.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4.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4.乙方违约责任13.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3.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6.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6.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6.索赔七、索赔1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6.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也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6.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6.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6.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6.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8.合同的转让17.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7.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7.合同的解除
20.争议解决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同时还需在自合同签订并至备案机构盖章后即生效。19.合同的生效九、合同的生效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2.未尽事宜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21.合同份数。十一、附则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详见《标的物清单》。一、合同内容:根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SZWK2022-K-G-025采购文件及乙方中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
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总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报关、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售后服务、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二、价格与支付:④中标通知书。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①采购文件;
2、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三、质量与验收: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生效,乙方提供同等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货款;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五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70%余款。2、付款方式:
2、按照采购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1、质保期为年;四、售后服务: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六、违约责任: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1、交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发货前应通知甲方;五、交货和安装: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较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报价也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标注)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调试技术、财务状况、信誉、公司综合实力、业绩、服务、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70%(权重)。(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备案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同时还需完成电子备案。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为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折扣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等文件的精神,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所供货物(主要标的物,主要标的物详见声明函)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企业商号(注册商标)的,对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审基准价,若最后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则以实际投标(响应)报价为准。(1)针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评审5、政策优惠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电子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据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价格:(30分)本次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二、评分标准:(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响应文件三中提交。(2)绿色采购
复审评审指标初审评审指标包件名称(二)评审指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30%)以通过评标初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指标 | 描述 | 分值 |
资格性检查 | ||
符合性检查 |
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30分 | 价格评审指标(30)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程序。 | 30分 |
设备配置与质量(55分) | 技术参数、性能等符合性比较(55分) | 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等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打“*”的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如有负偏离,为无效标;打“▲”的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个扣2分;各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可视为负偏离处理;其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个扣1分;各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可视为负偏离处理 | 55分 |
售后服务能力比较(12分) | 质保期比较(2分) | 在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要求前提下;每延长一年质保加1分,最多加2分 | 2分 |
售后服务能力比较(12分) | 服务体系(4分)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得2分,提供技术人员、供货人员等人员安排,得1分,对项目进行提供合理化建议,得1分 | 4分 |
售后服务能力比较(12分) | 维保服务方案(4分) | 根据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价格及供应保障,提供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维保方案,得3分,在市场价基础上提供一定维保收费优惠的,得1分 | 4分 |
售后服务能力比较(12分) | 维保服务单位比较(2分) | 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的得2分,提供其他单位服务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2分 |
履约能力比较(3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所投相关产品的业绩比较(3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所投相关产品的业绩比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1份得1.5分,满分3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 3分 |
2、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采购文件相关指标及评分要点对应绑定,未绑定不得分。(全文完)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参数部分,各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含技术参数的彩页或厂方说明书等)并作出相应的对比(列表)供评委评判,否则可被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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