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关于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等非强制检定医疗设备校准检测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TZFE2023-FW-01)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就非强制检定医疗设备校准检测服务项目对外公开询价,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非强制检定医疗设备校准检测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TZFE2023-FW-01。
3. 服务期:2年。
4. 预算金额:19.8万元。
二、项目明细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服务能力的供货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的检测服务项目;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资料要求,需出具:
1. 报价文件1份(纸质,须单独密封,列明投标价格明细表);
2. 技术文件2份(纸质,一正一副);
3. 技术文件正本电子扫描版(电子,PDF格式);
4.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纸质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包括:报价文件1份、技术文件2份;
5. 电子资料发送至836238243@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括:技术文件正本电子扫描版。
四、投标文件要求:
1. 报价文件中应包括上述设备检测相关的所有费用明细。
2. 技术文件应为订本式、标明页码,应包含贵公司经营的合法证明文件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3. 技术文件中应包含贵公司详细的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应满足我院基本要求。在基本要求之外能够提供的其他服务也请列出。公司的主要业绩。
4. 技术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落款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签字。若签字人不是法人代表,则应附有法人授权书。投标书(包括相关资料)应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贵单位自留底稿。
五、付款方式
检测工作完成后,按年度一次性付款。
六、投标要求
1、有意投标者请将投标资料密封在信封或档案袋内(投标书封面,要求写明文件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签字、盖章)、地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
2、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签定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标,我院有权确定第二中标单位。
3、投标方为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4、中标单位在年度检测中,如出现工作不认真,检测数值不准确的现象,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号 17:00止。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智谷路199号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行政楼2-320室
八、联系人:张老师 0576-88228865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非强制检定医疗设备校准检测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TZFE2023-FW-01。
3. 服务期:2年。
4. 预算金额:19.8万元。
二、项目明细清单
设备名称 | 校准范围 | 要求 | 预估数量(台) | 预算金额/元 |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50 | 19.8万元 |
电子天平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 | |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00 | |
高频电刀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7 | |
呼吸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2 | |
麻醉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6 | |
尿液分析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4 | |
酶标分析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流水线式全自动酶联免疫工作站(酶标部分)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 |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 | |
医用超声诊断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2 | |
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MRI)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人体秤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3 | |
生物安全柜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5 | |
洁净工作台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0 | |
冷链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00 | |
无创呼吸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9 | |
心脏除颤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1 | |
血细胞分析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3 | |
医用激光源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 | |
医用输液泵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63 | |
医用注射泵(单道)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79 | |
医用注射泵(双道)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51 | |
婴儿秤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30 | |
婴儿培养箱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5 | |
蒸汽灭菌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 |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4 | |
离心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1 | |
恒温水箱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35 | |
血小板恒温震荡保存箱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血液冷藏箱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 | |
血液融浆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医用低温保存箱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4 | |
医用低温箱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60 | |
二氧化碳培养箱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4 | |
冷库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减压沸腾清洗消毒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 | |
环氧乙烷灭菌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多参数监护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246 | |
高频电刀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17 | |
数字心电图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23 | |
呼吸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22 | |
麻醉机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16 | |
心脏除颤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11 | |
医用输液泵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63 | |
医用注射泵(单道)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79 | |
医用注射泵(双道)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电气安全 | 51 | |
温湿度计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32 | |
温度计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20 | |
压力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2 | |
水平摇床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1 | |
定量PCR仪(或者荧光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6 | |
核酸提取仪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3 | |
移液器 | 国家检定、校准规范 | 按标准执行 | 38 | |
总结 | 1660 | |||
说明:1、以上设备按实际检测台数结算; 2、供应商具有权威计量机构的认证资质及认可项目,具备出具检定相应结果的法定认定,委托。包括公司资质、CNAS认可证书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服务能力的供货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的检测服务项目;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资料要求,需出具:
1. 报价文件1份(纸质,须单独密封,列明投标价格明细表);
2. 技术文件2份(纸质,一正一副);
3. 技术文件正本电子扫描版(电子,PDF格式);
4.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纸质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包括:报价文件1份、技术文件2份;
5. 电子资料发送至836238243@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括:技术文件正本电子扫描版。
四、投标文件要求:
1. 报价文件中应包括上述设备检测相关的所有费用明细。
2. 技术文件应为订本式、标明页码,应包含贵公司经营的合法证明文件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3. 技术文件中应包含贵公司详细的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应满足我院基本要求。在基本要求之外能够提供的其他服务也请列出。公司的主要业绩。
4. 技术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落款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签字。若签字人不是法人代表,则应附有法人授权书。投标书(包括相关资料)应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贵单位自留底稿。
五、付款方式
检测工作完成后,按年度一次性付款。
六、投标要求
1、有意投标者请将投标资料密封在信封或档案袋内(投标书封面,要求写明文件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签字、盖章)、地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复印件)。
2、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签定合同,否则视为自动弃标,我院有权确定第二中标单位。
3、投标方为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4、中标单位在年度检测中,如出现工作不认真,检测数值不准确的现象,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号 17:00止。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智谷路199号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行政楼2-320室
八、联系人:张老师 0576-8822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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