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竞争性磋商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81.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czb-zc-20220803
预算金额8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信正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俊伟0357-2686669
中标公司临汾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8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XZCZB-ZC-20220803
二、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 | 不限 | 批 | 报价:816000(元) | 临汾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C座七层D户 | 91141000701118407D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 | 此次采购内容为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成交服务商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时间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负责,并接受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评。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 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丽萍,成慧,陈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以中标(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2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
地 址:临汾市河汾一路中段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0357-2223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信正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广奇财富中心A座19层
联系方式:0357-2686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俊伟
电 话:0357-2686669
附件信息:
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docx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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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目录山西信正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项目编号:XZCZB-ZC-20220803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项目编号:XZCZB-ZC-20220803一、项目基本情况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潜在报价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采购需求: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最高限价:81.8万元预算金额:81.8万元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有以下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劳动合同等信息。①报价人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执业证书;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④报价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声明函等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四、响应文件提交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三、获取采购文件⑤潜在报价人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完成注册备案。(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活动。
六、公告期限地点:临汾市广奇财富中心A座19层时间:2022年8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035788300地址: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开发区河汾一路中段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3152878054项目联系人:贺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7-2686669地址:临汾市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19层名称:山西信正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④报价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声明函等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报价人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执业证书;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劳动合同等信息。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有以下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④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价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活动。 ⑤潜在报价人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完成注册备案。 |
2 | 响应文件(纸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 |
3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扫描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最近一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扫描件)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2)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3)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1)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2)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 |
4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算起不少于90个日历天。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6、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7、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有效签署8、其它: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1)…………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 |
5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供应商须知第9.3条) |
6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 |
8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无 |
9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
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山西信正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系指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7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6.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响应人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
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
(1)响应人须在磋商前提交16000元人民币作为磋商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按下列方式提交: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3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2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3)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须在磋商前持交款凭单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未提交。行号:402177000572账号:601201010300000079653开户行: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收款单位全称:山西信正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支票倒送方式进行交纳。
9.4.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4.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4.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磋商报价(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3.1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全称,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
15.2磋商供应商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1纸质响应文件须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5.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响应文件审查17.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
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A、有恶意串通的;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磋商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随机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加盖公章进行确认。
20.最后报价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19.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进行提交。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1.综合评审20.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报价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报价人的磋商保证金。20.3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0.2最后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可以为2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报价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报价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少于3家。
23.评审复核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磋商保密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6.采购项目终止
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收取标准:1、参考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以中标(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28.服务费七、服务费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40000 | 0.5% | 0.25% | 0.35% |
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0.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保密八、保密和披露3、交纳时间及交纳人: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一周内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为服务招标,请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
32.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1.询问九、询问和质疑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2.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4无效质疑情形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服务成果交付地点:临汾经济开发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采购需求: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采购单位: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项目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商务要求
2、服务要求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采取整体委托的方式,将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整体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商)承担。1、服务内容此次采购内容为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国有企业及相关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成交服务商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时间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对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负责,并接受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评。技术要求付款方式:按合同相关要求付款
(6)在开展受托工作任务过程中,须向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以及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科技发展部确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内容完成受托工作任务,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第三方机构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4)第三方机构要配备符合规定资格、数量等方面要求的服务团队。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审计过程的内部审核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3)第三方机构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业务,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报告,严禁利用执业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作任务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1)第三方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履行职责。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四、其他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三、验收标准(7)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审计工作及审计报告涉及的信息资料负有保护信息安全的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公开审计报告和相关文档资料。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说明: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最近一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存在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8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9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的,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扫描件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算起不少于90个日历天。 |
3 | 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
4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5 | 其他 | 响应文件不得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人所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分细则 | 分值 | |||
一、商务部分(20分) | ||||
1、报价人业绩(10分)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 10 | |||
2、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 10 | |||
本款可作为分值认定的合同案例仅指报价人近五年内(2017年5月份至今)自身的合同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为准。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报价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磋商时提供业绩复印件以备核查,否则将不予认定。) | ||||
商务部分评审要求:商务部分由专家共同认定,需要提供扫描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具备,真实性由报价人负责。 | ||||
二、技术部分(60分) | ||||
1、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知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准确透彻,方案表述清晰、严瑾、完整,措施先进、有效、成熟且依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符合规范要求。(0-15分) | 15分 | |||
2、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提出的规划计划,完整科学,计划条理清晰,工作内容和实施办法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成果齐全。(0-18分) | 15分 | |||
3、保障措施遇有特别困难时,规划编制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质量保证措施;b.工期进度保证措施;c.安全措施等进行打分。)(0-15分) | 10分 | |||
4、服务方案响应采购人对服务的要求,精心安排服务计划,服务承诺,根据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比较打分。(0-6分) | 10分 | |||
5、项目机构配备人员合理全面,专业性强,能够最大程度满足采购人需求以及项目需求。(0-5分) | 10分 | |||
技术部分评审要求:技术部分由评委会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分,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
三、价格部分(20分) |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20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监狱企业 |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创新产品创新服务 |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供方在****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
三、合同资金支付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的履行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资金支付方式:
2、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六、交货供方向需方承诺:五、售后服务及承诺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月后个工作日内需方无息退还。
八、需方责任4、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2、交货时供方就所报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七、交验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九、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滞纳金。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扣除履约保证金。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
需方(章):供方(章):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2、响应函1、响应人代表证明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二〇二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8、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扫描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
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或签字)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U盘)。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人民币(大写)元(¥元)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5、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如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E-mail: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扫描件;(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月日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违法记录声明(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一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扫描件;
(八)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提供响应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提供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后);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年月日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提供响应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九)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1“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二〇二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服务偏离(响应)表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采购内容、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响应。(一)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二)商务、服务偏离(响应)表(一)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目录
序号 | 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响应/偏离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算起不少于90个日历天。 | |
3 |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
4 | 标准要求 | 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5 | 其它 | 响应文件不得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商务、技术和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目录商务技术文件(综合评分文件)日期:企业名称(单位公章):注:本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2、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
5、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4、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的话)(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二)主观评审部分(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部分)…………(1)(一)商务、技术、服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部分)综合评分相关资料和其它部分重复的,响应人必须在综合评分相关资料中再次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说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三)政府采购政策资料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1)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包货币:人民币/元响应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四)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年月日响应人:(单位公章)(2)响应人响应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
报价人(公章):单位:元报价一览表(五)报价一览表及分项目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总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 大写:小写: |
服务期限 | |
质量要求 | |
备 注 |
说明:(1)本项综合评分相关资料和其它部分重复的,响应人必须在此项相关资料中再次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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