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开征集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进行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zcjjt.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下午15:30至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止。
3、投标人如确定参与项目投标的,需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通过邮件报名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不受理未按时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20。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滨河东路1011号深城投中心14层会议室。
6、投标人资格标准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陈场;联系电话:13928474258;
邮箱:89286542@qq.com
附件: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日期:2023年2月17日
深圳城建集团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人: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平台: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适用)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开征集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进行投标。
1、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 1 | 项 |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zcjjt.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公告时间节点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下午15: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
质疑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20。
4、投标人如确定参与项目投标的,需至少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通过邮件告知招标人登记参与投标。
5、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20。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滨河东路1011号深城投中心14层会议室。
7、投标人资格标准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联系人:陈场;联系电话:13928474258;
邮箱:89286542@qq.com
日期:2023年2月17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重要提示:
1.本表对项目情况、招标程序的主要时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有关信息,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如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表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文所示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本文件中对应模板性条款未被招标人选用的内容,自动不适用。
4.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示范文本中的空格部分应根据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或者注明“本项目不适用”。
1、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 ||
条款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滨河东路1011号鹿丹大厦联系人:陈场联系电话: 0755-82253293 电子邮箱: 89286542@qq.com |
1.1.2 | 项目名称 | 城建集团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
1.1.3 | 公告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项目类别 | 非工程类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 |
1.1.4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获取、城建集团官网或联系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招标公告 | |
1.1.5 | 投标人提出质疑截止时间 | 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招标公告 |
1.1.6 | 招标人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招标公告 |
1.1.7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 | 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招标公告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深城投中心14楼财务管理部 | |
开标地点 | 进行现场开标,地址:深城投中心14楼会议室 | |
其他 | 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的,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 |
1.1.8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 370,000元;□最高限价说明或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限价 | ||
1.1.9 | 投标有效期 | 120 个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1.1.10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他: |
1.1.11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1.1.12 | 定标方式 | ☑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1.1.13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 ||
条款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2.1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未落实 □其他: |
1.2.2 | 招标范围 | 对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纳税申报审核服务,包括对企业关联往来业务审核服务,审核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并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提供税务意见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
项目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可以聘请具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涉税鉴证报告”,为防范税务风险,拟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对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纳税申报审核服务,包括对企业关联往来业务审核服务,审核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并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提供税务意见,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以保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准确性。 | |
1.2.3 | 服务期 | 项目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至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 |
1.2.4 | 服务地点 | 深圳市 |
1.2.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深圳市注册的法人或其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或分公司,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3)其他要求:无 |
1.2.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2.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可在 至 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集合地点: |
1.2.8 | 响应和偏离 | 商务、技术条款响应和偏离说明如下:严重偏离: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未实质性响应(发生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一般偏离: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未实质性响应(发生负偏离),将可能导致在评、定标时产生不利于投标人的影响; 可偏离:未标注“★”和“▲”的条款可以发生偏离。 |
1.2.9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其他: |
报价方式和内容 | (1)投标报价:招标人指定目的地服务价。(2)投标报价应包含的相关费用有:服务期内应含所投服务的费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以及项目人员的食宿、交通、办公等所发生的费用。本次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 |
1.2.1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1.2.11 | 招标公告 | 公告/公示媒介:1、深圳阳光采购平台(www.szygcgpt.com)2、城建集团官网(www.szcjjt.com)3、其他: 无 |
1.2.12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1.2.13 | 中标公告 | |
1.2.14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 ☑不要求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 □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 | ||
1.2.15 | 招标失败的其他情形 | 1.因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未能达到开标条件的;2.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3.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否决所有投标的;4.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取消采购任务的。 |
1.2.16 | 项目质量保证 | 1.投标人所提供的纳税审核服务方案必须得到招标人审议同意后方能予以实施;2.投标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不得更换。如有项目团队人员变动需及时通知并征得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纳入城建供应商黑名单库。 |
1.2.17 | 知识产权 |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服务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1.2.18 | 投标人利害关系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若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 | ||
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其他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 ||
条款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3.1 | 投标样品 | ☑不要求递交投标样品□递交投标样品,具体要求: |
投标方案演示 | ☑不要求进行方案演示□要求进行方案演示,具体要求: | |
其他要求 | 由招标人补充(如有) | |
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 ||
条款号 | 内容 | 规定 |
1.3.2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包含以下组成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价格标部分 |
资格审查文件 | 编制内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其他: | |
商务标部分 | 编制内容:☑投标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商务条款总体响应表☑承诺书☑经营业绩一览表□服务承诺□其他: | |
技术标部分 | 编制内容:☑技术条款总体响应表☑技术(服务)方案□项目管理及服务能力□其他: | |
价格标部分 | 编制内容:☑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其他: | |
备注:本表如出现前后不一的缺漏情况,以招标文件中列明较多的为准,如出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文件格式的名称为准。 |
第二节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部分内容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否决性条款包括: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和废标条款。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围标、串标与废标的判定与处理(初步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2.1围标、串标的判定与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表决认定后,按围标、串标行为对待,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况依法做出处罚:
2.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2废标的判定与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表决认定后,按废标处理让该投标文件退出评标程序。
2.2.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或按第一章第三节3.2条规定的调整方法确定的调整后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
2.2.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2.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或《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漏填或内容填写错误,可能导致影响项目实施,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2.2.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投标协议的;
2.2.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根据招标文件评定标办法规定的修正原则无法确定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可选择性方案报价的除外;
2.2.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
2.2.7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或不满足的,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为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条款以及初步评审表要求的内容未作出响应的或不满足的;
2.2.8投标人未能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或投标人不接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的;
2.2.9若出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2.10若出现投标报价明显偏高、不平衡报价、围标、串标等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否决部分或全部投标。
2.2.11经查,近三年内与城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过任何诉讼、仲裁及经济纠纷情况的;
2.2.12经查,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截止开标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处于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招投标状态的;
2.2.13符合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注:招标人对上述内容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下述条款为准。
3、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4、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废标情形:
第三节总则
1、说明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其他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1.2.1招标范围和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3.2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3.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5.2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3.5.3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费用承担
1.4.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
1.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1.6.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1.7.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使用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数据电文(或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发函(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0.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离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响应和偏离的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
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1投标人须知;
2.1.1.2评定标办法;
2.1.1.3合同条款及格式;
2.1.1.4项目需求;
2.1.1.5投标文件格式。
注: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发函(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数据电文形式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内容明显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相应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以数据电文(或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澄清的或澄清内容明显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应当相应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原则详见第二章评定标办法。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个日历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数据电文形式(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资格审查资料
3.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要求。
3.4.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以下证明材料:
3.4.2.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4.2.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4.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1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备选投标方案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5.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或带“”的相关商务、技术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响应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需密封提交,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4.1.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每页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1.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4.1.5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方有效。
4.1.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4.1.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严重影响评审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1.8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1.10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主持人在开标后介绍招项目基本情况、宣读招标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
5.2.2拆封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可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5.2.3主持人宣布开标报价,投标人确认报价,填写开标一览表;
5.2.4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询问;具体情况由招标人负责解答。
5.2.5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成员应当回避。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6.1.2.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6.1.2.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处罚的;
6.1.2.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二章“评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定标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及定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公示
7.2.1招标人在确定中标结果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2.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告中标结果。
7.3评标结果异议
7.3.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或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合同授予
8.1履约能力的审查
8.1.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的任何时候,均有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查的权利,包括审查中标候选人资信情况的有关原件、经营状况、供货能力等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投标人履约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或不配合审查的,原评标委员会将重新审查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2中标通知
8.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3签订合同
8.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8.3.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招标失败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9.1因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未能达到开标条件的;
9.2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
9.3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否决所有投标的;
9.4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取消采购任务的;
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0.1.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0.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0.4.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城建集团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特别说明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的规定:
(1)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次招标投标各阶段的异议处理按“分段限时异议”原则进行。异议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可以不受理该异议。
(2)对招标公告内容的质疑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五日内。
(3)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时限: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五日前提出;补遗或答疑文件发出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
(4)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时限:开标结束前线上提出。
(5)对评标或定标结果异议时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
1.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成员应当回避。
2、评标人员守则
2.1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有关地方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货物采购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果发现评委徇私,违反纪律,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报直管部门或有关监督部门备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2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必须公正、不得徇私;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评标步骤
3.1全部评标过程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3.1.1评标准备;
3.1.2否决性评审;
3.1.3初步评审;
3.1.4详细评审;
3.1.5评标报告。
4、评标准备
4.1评标委员会人员进入评标室会议室,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过程中的组织工作,引导评标委员会按约定的程序进行评标。
4.2评标委员会人员应当熟悉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等有关文件,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目的、评标方法、评标所用表格等。
5、废标条件
5.1详见投标人须知:否决性条款摘要。
6、附则
6.1本评定标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7、附件一
《初步评审审查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审查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开办证明)、资质证书一致 | 是否符合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是否符合要求 | ||
否决性条款判定 | 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列明的情形 | 是否符合要求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开办证明) | 是否符合要求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限价 | 是否符合要求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
服务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商务、技术不可偏离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符合要求 |
注:以上初步评审审查标准中如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排序靠前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评标程序
1.1初步评审
1.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初步评审的结论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结论为“通过”的投标人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否则其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1.2详细评审
1.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2.2按本章商务标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1.2.3按本章技术标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1.2.4按本章价格标评审方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1.2.5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2.6投标人得分=A+B+C。
1.2.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1.3投标文件的澄清
1.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3.4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报价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进行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投标报价算术修正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具体修正原则详见本章《价格标评审方法》。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1.4评标结果
1.4.1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1按评审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评审总得分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向招标人推荐评审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形成评标报告。
2.2若出现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形,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顺序排列;如技术标得分仍然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3当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因故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能与招采人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时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进为预中标人,依此类推。如预中标人是因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中标义务时,将列入城建集团黑名单,并三年内不得参与城建集团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附表
附表1《商务标评审标准》
附表2《技术标评审标准》
附表3《价格标评审方法》
附表4《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权重表和综合得分汇总》
附表1《商务标评审标准》
《商务标评审标准》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及证明材料 | 分值 |
1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证明材料,满分5分,评分标准如下:2022年营业收入满1000万元,得2分;每增加500万元加1分。 | 35分 |
2、提供近三年业绩,评分标准如下: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合同,满分为20分,第1个得6分,第2个得5份,第3-5个,每提供一个得3分。 | |||
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授予的资格进行评分,满分10分,4A以上得10分,3A得5分,3A以下0分。 | |||
该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供评审: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申报表须盖有税务局业务专用章)。2、按投标文件经营业绩一览表、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封面页、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供相关机构授予资格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
2 | 团队实力 | 1、拟派项目经理的经验,满分8分,评分标准如下: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需提供主持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务咨询或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缴审核服务合同,提供1个得5分,提供2个得8分。 | 15分 |
2、项目团队,满分7分,其评分标准如下:(1)团队成员组(包括项目经理):10人以上4分(不含 10人),6-10人2分(包含10人)、6人以下0分,本项满分为 4分。(2)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为3人或以下的不得分,为 4 人的, 得分 2 分, 每增加 1 位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人员加 0.5 分, 本项满分为 3 分。 | |||
该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供评审:1、须提供的资料(1)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一个月项目经理社保清单证明(提供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自拟项目经理业绩一览表,按顺序统计能证明项目经理主持过的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封面页、服务内容、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团队成员名单一览表,相应的资格证书,近一个月社保缴纳清单证明。(投标人自拟团队成员名单一览表,按顺序统计,提供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50分 |
注:
1、本表评审依据要求的各项证明文件须编入投标文件。
2、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加以说明并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或说明不清楚或评审委员会无法凭所提供的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附表2《技术标评审标准》
《技术标评审标准》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及证明材料 | 分值 |
1 | 服务方案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方案并现场阐释,评分规则如下:(1)对本项目的背景和纳税审核服务内容的理解准确、拟派项目经理及团队的介绍,审核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间计划及安排、服务承诺、提供方案的全面、详细程度、可执行性强、阐释清晰(14-20分)(2)对本项目的背景和纳税审核服务内容较好,审核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间、提供的服务方案可行,执行性较好、阐释较好(7-13分)(3)对本项目的背景和纳税审核服务内容的理解一般,提供的服务方案一般,执行难度大、阐释一般(0-6分)。其他不得分。 | 20分 |
该项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以供评审:投标单位自拟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 |||
合计 | 20分 |
注:
1、本表评审依据要求的各项证明文件须编入投标文件。
2、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加以说明并提供,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或说明不清楚或评审委员会无法凭所提供的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附表3《价格标评审方法》
1、评标价格
1.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报价问题的,进行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投标报价算术修正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具体修正原则为:
1.1.1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总价不一致,以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总价为准;
1.1.2当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1.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有利于招标人的为准,即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高于合价或总价时,以合价或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低于合价或总价时,以单价为准调整合价或总价,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第一章第三节第3.2款的有关要求。
1.2合同金额以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缺漏项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价格标评审的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基准价和算法类型选择 | ||
基准价 | 1□各有效投标报价大于n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n(含)家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n= | ||
2☑取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数平均值下浮 5 % | |||
3□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基价 | |||
算法类型 | □固定比例法 | 价得分=M-[(|投标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N]*扣分值M= (价格评价分项满分值),N= ,投标价格每高于N%时,扣 分;每低于N%时,扣 分; 最低得0分。投标价格与基准价的差值百分比,每高于N%时(不足N%按N%计算)。 | |
☑固定乘积法 | 价格得分=(1-A×|1-投标报价/Z|)×M1.M=20(价格评价分项满分值),Z为本次招标平均价 (即基准价);2.A为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即基准价)时,A= 1 ;当投标报价高于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2(A为≥2的整数);3.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当价格分<0时,取0。 | ||
□差值比例法 | 投标报价得分=M×[1-(投标报价-基准价)/(最高投标报价-基准价)]1.M为价格评价分项满分值;2.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 ||
□低价优先法 | 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价)×M1.M= (价格评分满分值)2.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 ||
□其他方法 | |||
注:价格得分计算: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计算价格得分。 |
附表4《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权重表和综合得分汇总》
《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权重表和综合得分汇总》 | |||
权重名称 | 商务标权重 | 技术标权重 | 价格标权重 |
权重 | 50% | 20% | 30% |
投标人综合得分 | 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标得分=100 |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及完成时间
1.委托业务
对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纳税申报审核服务,包括对企业关联往来业务审核服务,审核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并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提供税务意见,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委托目的
出具各单位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其他报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2年度税务管理建议书》。
3.服务时间及完成时间要求
(1)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至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
(2)完成时间要求:
乙方项目组应在2023年2月28前安排人员进场,进场后35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及检查任务,并出具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初稿提交甲方,甲方审核确认后通知乙方出具正式审核报告,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企业所得税汇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一式四份)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接触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能真实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真实情况,保证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调整不重复或遗漏任何重大调整事项。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或建议。乙方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3.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业务工作方案和计划,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执业质量和业务报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所承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业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
4.履行保密义务,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审核有关情况。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在审核过程中,应对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提供税务意见。
6、乙方应提供与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业务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及调整项目明细,并有责任向甲方解释。
7.在服务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等税务咨询,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指导、电话、邮件等方式。
8.乙方应针对本项目及时成立项目组,具有注册税务师或税务师资格不少于4人,开展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开展期内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审核人员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9.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规则(试行)》等行业规范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涉税审核业务服务,并出具本合同项下的审核报告。
四、费用及支付
(一)甲乙双方约定本次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其中不含税¥****元,税金¥****元,税率6%。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使用费、资料档案费、需求调研、方案规划和实施费用;培训费用;后续服务等费用,以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以及项目人员的食宿、交通、办公等所有费用。
(二)上述费用在乙方提交正式的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2年度税务管理建议书》)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经甲方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元)。
(三)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交易内容一致、开具方与乙方企业名称一致的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因乙方提供不合规的发票而受到税务部门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在未付合同价款直接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未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不合规的发票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四)收款账户信息
1、开户名称:
2、开户银行:
3、银行账号: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1)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本次审核所需要的全部资料、致使乙方工作延误的,则乙方交付涉税审核业务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成果文件,乙方如果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的,逾期7天的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15天的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3)乙方出具的审核报告内容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收取的审核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还应按照合同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出具不实审核报告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约定事项的变更、终止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涉税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做的工作的合理费用,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资料保留及所有权
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全部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内容。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选择按以下第贰种解决方式:
(一)提交深圳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陆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约定书的附件及任何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滨河东路1011号鹿丹大厦15层
电话:(0755)82253293
联系人:陈场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签约日期:2023年3月日签约地点:深圳
廉洁协议书
甲方:_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城建集团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_
项目地点:__广东省__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及本协议条款,自觉履行权利和责任;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监督部门和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倾向,有权利和义务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向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控告,也有权向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七)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学习和宣传活动,有配合对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八)一方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廉洁宣传教育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对方履行和督促改进。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作为项目的采购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推进过程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甲方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设计方案、服务方案、材料设备供应或改变项目的投资规模、变更工作量等;不得违反规定与项目承担单位商谈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成果验收、成果质量处理、最终结算等事项;
(三)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商品、物品、设备和服务等;
(四)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法规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违反法规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五)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对个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的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接受项目承担单位为本人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本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不得从事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作为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
(二)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设计方案、服务方案、材料设备供应或改变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规模、变更工作量等;不得违反规定与招标单位商谈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成果验收、异常处理、结算付款等事项;
(三)乙方不得接受招标单位要求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商品、物品、设备和服务等要求;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规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违反法规向甲方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不得对甲方人员个人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人员个人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不得接受甲方人员个人及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不得从事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四条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由甲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由乙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监督与联络
甲方指定由纪检监察室作为甲方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755-8XXXXXXX(办公时间),指定(XXX)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城投中心XX层纪检监察室。
乙方指定由作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办公时间),指定为廉政联络员,通讯地址:。
第六条其它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在双方签署合同的同时签署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如有)
甲方: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邮编:
协议宗旨
鉴于甲、乙双方将或拟签署纳税申报审核服务合同并开展相应工作,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乙方将对甲方进行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服务,甲方也将了解乙方的相关情况,为此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信息定义
保密信息:指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以其他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专有信息、技术数据、贸易机密或绝窍、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组织架构、财务数据、人员安排、内部管理、流程制度、市场销售、发展规划构想和预测等公司决定或其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应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乙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乙方的保密责任
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签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保密期限:至甲方相关保密信息公开之日;
乙方仅可为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信息提供方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接受方仅可为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要求一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及时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共同承诺与声明
没有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公司制度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甲方对其商标、专利、商业秘密、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乙方转让知识产权有关利益。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令)解释。
协议争议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在书面通知发出后一个月内无法解决,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深圳市仲裁院解决,并根据提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协议生效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之后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一节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防范税务风险,拟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对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纳税申报审核服务,包括对企业关联往来业务审核服务,审核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并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提供税务意见,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以保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准确性,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业务:对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纳税申报审核服务,包括对企业关联往来业务审核服务,审核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并对税务风险的控制提供税务意见,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委托目的:出具各单位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其他报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2年度税务管理建议书》。
3.完成时间要求:乙方项目组应在纳税审核服务协议签定之日起安排人员进场,进场后35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及检查任务,并出具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初稿提交甲方,甲方审核确认后通知乙方出具正式审核报告,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企业所得税汇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深圳市注册的法人或其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或分公司;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三、招标范围:
对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纳税申报审核服务。
★四、项目质量保证:
1.投标人所提供的纳税审核服务方案必须得到招标人审议同意后方能予以实施;
2.投标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不得更换。如有项目团队人员变动需及时通知并征得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纳入城建供应商黑名单库。
五、服务期:
项目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至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
★六、付款方法和条件
1.甲乙双方约定本次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其中不含税¥****元,税金¥****元,税率6%。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使用费、资料档案费、需求调研、方案规划和实施费用;培训费用;后续服务等费用,以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以及项目人员的食宿、交通、办公等所有费用。
2.上述费用在乙方提交正式的城建集团及所属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报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2年度税务管理建议书》)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经甲方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元)。
3.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交易内容一致、开具方与乙方企业名称一致的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因乙方提供不合规的发票而受到税务部门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在未付合同价款直接扣除相应的赔偿金额,未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不合规的发票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七、报价方式
1.投标报价:招标人指定目的地服务价。
2.投标报价应包含的相关费用有:服务期内应含所投服务的费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策咨询、技术支持;以及项目人员的食宿、交通、办公等所发生的费用。本次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八、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第二节技术要求
服务方案,包括:
对本项目的背景和纳税审核服务内容的理解准确、拟派项目经理及团队的介绍,审核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间计划及安排、服务承诺、提供方案的全面、详细程度、可执行性强、阐释清晰度。
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外包装封面及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XXXX年XXX月XX日XX时XX分之前不得启封
目录
略,为方便评标委员会查阅,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
一、资格审查文件部分
A1.营业执照
A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注: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则不需要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格式仅供参考
A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投标人全称)的(职务)(姓名)以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合法地代表本单位,授权(投标人全称)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该授权代理人有权在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以及全权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注: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时,则不需要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格式仅供参考。
A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_____________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分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体成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分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体成员(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分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A5.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日期:
A6.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投标人股东关系构成表
投标人名称 | |
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是否存在本单位的控股股东 | □是,其控股股东为: ,股份占比: ;其他主要股东及其股份占比: 。□否 |
是否存在“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 | □是,该单位为: □否 |
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况 | □是,与招标人的关系为: □否 |
注:
1、控股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或其持有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此表格必须填写,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需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如查实上述信息与实际不符,视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投标人(公章):
日期:
A7.诉讼、仲裁及经济纠纷情况说明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证明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从未与城建集团及其下属单发生过任何诉讼、仲裁及经济纠纷情况,贵方有权对我方所提交的此项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对。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决定。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A7.其他
二、商务标部分
B1、投标函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在研究了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澄清或修改文件后,我方愿意按投标报价一览表、总价投标、服务期和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并履行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中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天,我方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我方同意按照你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要求履行提供服务及有关责任和义务。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如果我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给你方造成的损失你方还有权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或
(2)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或
(3)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拒绝按照你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及附件;或
(4)我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你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
(5)我方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或者存在其他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
(6)我方资质证书被暂扣或吊销,但仍参与投标的;或
(7)我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内容提供相应服务(或附带货物)的其他行为。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发往: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
投标人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B2.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差别项名称 | 差别项招标要求 | 差别说明 |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商务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商务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招标文件中未标注“★”或“▲”的商务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补充文件、答疑中的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及合同条款要求承担本项目。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须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将投标文件响应与招标文件(含补遗、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商务及合同条款填写在本表中,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
2.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商务和合同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招标人(买方)也有权在评标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投标人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本表,如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内容完全接受,则无需填写相关内容,直接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B3.承诺书(仅供参考)
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司郑重承诺:
1、(投标人名称)在最近三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名称)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的服务在中国大陆地区项目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3、……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我方同意给你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投标人(盖章):
日期:
B4.经营业绩一览表
经营业绩一览表
致:(招标人)
我方根据贵公司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拟投服务名称)真实的业绩资料,证明合同附后,清单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服务期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详见页码 |
1 | P | ||||
2 | P | ||||
3 | P | ||||
…… | ……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业绩部分评分标准仔细填写,并填写页码,已供评标委员会查验;
2.上述业绩必须为真实有效,如发现业绩不符,将取消相应资格;
3.证明材料附在本表后即可。
B5.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
一览表
致:(招标人)
我方根据贵公司招标文件要求提供(XXX作为项目负责人)真实的资格证明资料,如下:
序号 | 资格名称 | 获取时间 | 详见页码 |
1 | P | ||
2 | P | ||
3 | P | ||
…… | …… |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部分评分标准仔细填写,并填写页码,已供评标委员会查验。
2.上述资格文件必须为真是有效,如发现不符,将取消相应资格。
3.证明材料附在本表后即可。
投标人(盖章):
日期:
B6.项目团队人员组成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详细编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方案,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团队固定人员组成;
2、项目人员履历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及专业 | 从业年限 | 本项目任职 | 备注 |
1 | ||||||||
2 | ||||||||
…… |
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招标文件要求社保证明,则需后附。
投标人(盖章):
日期:
B7.其他
投标人认为应补充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或说明。
三、技术标部分
C1.技术需要响应偏离表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差别项名称 | 差别项招标要求 | 差别说明 |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招标文件中未标注“★”或“▲”的技术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补充文件、答疑中的条款 | ||||
1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 | … | 见招标文件第 页第 条 | ○响应: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不响应:差别为:详见投标文件第页第条 | |
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承担本项目。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须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将投标文件响应与招标文件(含补遗、澄清文件)不一致的技术条款填写在本表中,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
2.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招标人(买方)也有权在评标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投标人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本表,如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及合同内容完全接受,则无需填写相关内容,直接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C2.项目服务(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服务(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编制技术(服务)方案,应设置目录,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简介
二、要约回应
三、成功案例
四、合理化建议
五、为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
六、为本项目配备的器材、设备方案
七、拟安排项目管理团队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资历、管理经验、管理团队人员资历及管理经验)
八、其他
注:《技术标评分标准》评分的相应内容,请详细阐述并提供相关证明及说明。
投标人(盖章):
C3.项目管理及服务能力(仅供参考)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投标人(盖章):
C4、其他
四、价格标部分
D1.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
项目名称 | 投 标 总 价(人民币: 元) | 服务期 |
投标人(盖章):
日期:
D2.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名 称 | 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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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填报说明:
1.投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的合计,应与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一致;
2.上述投标总价中须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报价方式中要求的所有费用;
3.格式可自行扩展。
投标人(盖章):
日期:
第六章公开招标失败后续处理
一、说明
1.说明
1.1为提高采购效率,公开招标失败后,不再另行制作采购文件,就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需求内容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完成采购。
1.2按照规定的时间、需求内容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完成采购时,本招标文件转为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转为应答文件。
1.3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视公开招标失败的具体情形而定。
二、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
1.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在本项目经二次公告或二次开标之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相关法规,无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下,可转为其他采购方式,即:潜在投标人或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
2.1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在本项目经二次公告或二次开标之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相关法规,无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下,可直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即:潜在投标人或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可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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