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农林大学转录组测序项目等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g-2016-207-1
预算金额52.07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农林大学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一彬0591-83393310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转录组测序项目等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17年01月17日 11:3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中标日期 2017年01月17日
评审专家名单 傅世峰、黄金泉、汪宏伟、张建丽、王慧(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52.07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老师/ 0591-8378949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农林大学的委托,就转录组测序项目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207-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207-1

项目名称:转录组测序项目等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1-8378949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教学

2、简要技术指标:合同包一:★1、完成36例植物组织样本(根据业主需求确定具体种类)的RNA提取。合同包二:★1、完成36例植物组织样本(根据业主需求确定具体种类)的总蛋白提取。合同包三:★1、完成84 例植物组织样本(根据业主需求确定具体种类)的代谢组定性定量分析。合同包四:★1、完成12例植物组织样本(根据业主需求确定具体种类)的Total RNA提取及质量检测。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包一:项目完成周期为样品检测合格后45个工作日。合同包二:合同签订后,于80个工作日内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项目启动后的65个工作日交付结果。期间由于样品、项目沟通等因素,不算在周期内。个性化分析时间不在周期内。。合同包三:合同签订后于80个工作日内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个性化分析时间不在周期内。合同包四:合同签订后于60个工作日内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2月19日

中标日期:2017年01月17日

总中标金额: 52.07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1

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国际生物岛三期1栋5楼

13.68

2-1

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1180号7幢3层315室

20.808

3-1

武汉安隆科讯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88号世茂锦绣长江一期5栋1单元504室

12.45

4-1

福州瑞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荷花新村10座304室

5.14

评审专家名单:

傅世峰、黄金泉、汪宏伟、张建丽、王慧(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1-1;中标标的名称:转录组测序项目

规格型号:基迪奥; 完成36例植物组织样本

数量:1套

单价(元):136800

服务要求:项目完成周期为样品检测合格后的45个工作日。项目交付后提供针对项目的个性化分析服务并延续至项目成果发表;项目进行过程中,提供技术人员一对一的跟进项目并解决项目问题。项目开始前期提供个性化的项目方案,以期采购方能了解项目流程及项目结果交付形式,缩短项目沟通冗余。提供“一对一”的技术及项目负责人跟进制,减少沟通成本,有助于项目衔接。

包号:2-1;中标标的名称:蛋白ITRAQ定量分析项目

规格型号:凌恩;完成36例植物组织样本

数量:1套

单价(元):208080

服务要求:项目周期为65个工作日,提供项目售后服务,一对一解决技术问题。

包号:3-1;中标标的名称:代谢组定量分析项目

规格型号:安隆科讯;完成84例植物组织样本

数量:1套

单价(元):124500

服务要求:项目前期提供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交付后提供个性化分析至文章发表,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提供技术人员一对一的跟进项目并解决项目问题。

包号:4-1;中标标的名称:均一化cDNA文库构建项目

规格型号:瑞真;完成12例植物组织样本

数量:1套

单价(元):51400

服务要求:项目前期提供方案设计服务,项目交付后提供个性化分析至文章发表。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提供技术人员一对一的跟进项目并解决项目问题。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包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

②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3.1.5条款、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合同包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2.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

②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3.1.5条款、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上海中科新生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合同包三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3.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①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

②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3.1.5条款、第3.1.9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上海中科新生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3.1.5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武汉比盟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全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隆科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武汉比盟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全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隆科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武汉比盟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凌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全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金开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隆科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4、合同包四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6、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1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