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3年地面驱动装置等物资采购招标(带量)
金额
98.5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a308-wz170
预算金额98.51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少华029-689345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3年地面驱动装置等物资采购招标(带量)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3-XA308-WZ17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3年地面驱动装置物资采购招标(带量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采购物资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3年地面驱动装置等物资采购。主要包含地面驱动装置、防抽空螺杆泵变频一体化系统、螺杆泵专用井口、螺杆式抽油泵配件、油管锚、油管防喷器等,所有需求计划均属于上报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委托二级单位采购物资。目前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预计总采购金额98.515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具体的采购物资明细及最高限价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相关技术要求见附件内技术要求(第五章)。

2.3 交货地点:第一采油厂油气生产区域范围内的用料单位现场和第一采油厂区域物资共享中心。

2.4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为止。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本次采购物资供应商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等同于或优于附件《分项报价表》中的技术要求,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不得存在任何影响到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缺陷。

(2)投标物资分项报价表中的生产厂家列必须填写该设备、物资、材料原生产厂家的准确全称,执行标准必须是原设备、物资、材料的制造标准,执行标准填写国家或行业相关产品执行标准且准确无误,生产厂家和执行标准填写有误,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须对物资到货日期(不能大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物资质量、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方案整体出具一份详细承诺和保证,不能将以上六项承诺和保证分开穿插在投标文件各章节页码中,且6项顺序不能变动,少提供、未提供、承诺不在一起或顺序私自调整,投标文件中承诺到货日期前后不一致或有多个到货日期的,均否决其投标。



2.6交货时间: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具体到货时间,逾期到货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罚(不能大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无破产现象。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自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被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因产品质量、诚信经营、违法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等原因处以暂停标的物产品或供应商供货资格且尚未恢复的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在能源一号网中标的物物料组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暂停的,均否决投标。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项与标的物物料组相同的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须提供原合同文本和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扫描件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并在列表中依次明确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业绩时间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为准),否则否决其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清晰、可扫描识别的证明材料,无法认定的证明材料判定为不合格,证明材料应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不接受单独递交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1130日至20231205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在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12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

联系人:苏工

电话:029-8650659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朱少华 冯婷婷

电话:029-68934568

电子邮件:zhushaohua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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