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10518166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华正一024-2325654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宇亮024-236012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沈河区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0518166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225.73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道路长306.04米,其中改造道路长138米、新建道路长168.04米;新泰街南段(新立堡路-新开河),改造道路长1211.4米;新立堡路(新泰街-新宁街),改造道路长377.13 米;东达路(新泰街-新居街),改造道路长772.03米;东新路(五月花3期西侧路-新居街),改造道路长1540.79米;栽植行道树等。交通工程主要为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中央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等。排水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新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电气工程主要为新建路灯等。(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0518166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以及施工现场总体协调等工作监理及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0-16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标段(包)估算价
5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12 08:00至2024-09-23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1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0-1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联系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史宇亮,联系电话:024-23601220,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2.投标人应在法定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4845445
招标人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人
华正一
电话
024-23256541
邮箱
17687373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
联系人
史宇亮
电话
024-23601220
邮箱
lnthzbb@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史宇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河区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0518166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225.73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道路长306.04米,其中改造道路长138米、新建道路长168.04米;新泰街南段(新立堡路-新开河),改造道路长1211.4米;新立堡路(新泰街-新宁街),改造道路长377.13 米;东达路(新泰街-新居街),改造道路长772.03米;东新路(五月花3期西侧路-新居街),改造道路长1540.79米;栽植行道树等。交通工程主要为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中央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等。排水工程主要为新泰街北段(东陵路-新立堡路)新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电气工程主要为新建路灯等。(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新立堡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0518166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以及施工现场总体协调等工作监理及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0-16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标段(包)估算价
55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12 08:00至2024-09-23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10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0-10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1)接收异议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联系单位: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史宇亮,联系电话:024-23601220,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2.投标人应在法定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4845445
招标人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人
华正一
电话
024-23256541
邮箱
17687373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
联系人
史宇亮
电话
024-23601220
邮箱
lnthzbb@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史宇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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