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XJ-24-0147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科辉0574-276982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0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14713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9月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0 10:00

四、报价有效期:2024-12-19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陈科辉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74-27698226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太阳能爆闪灯 10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160灯珠一体式(新款),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2 手持测温枪 2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专业款(-50--600摄氏度)+充电套装,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3 双钩安全带 4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501012+ZBBE1.5米,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4 爆闪灯 100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红蓝无字25小时长续航?送充电线,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5 风向标+不锈钢支架 4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2米立杆+金属钢圈+1.5米风向袋,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6 氟化氢检测仪 4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需要防爆证 最新生产日期,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7 手持测温仪 2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F562(-32~600),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8 警示爆闪灯 15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太阳能充电款红蓝吸顶灯磁吸(红蓝闪烁),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9 护腰带 50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J2XY,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10 安全带 50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H002+ZAAG,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11 肩灯 300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红蓝无字30小时续航,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12 桥吊司机室安全带 60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两点式安全带,1.2米,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13 医用外科口罩 2,000 13% 10天,请在补充说明中备注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并以天为单位,如果未备注或者不是以天为单位,则报价作废。 符合 YY0469-2011, 挂耳式,灭菌,详见附件 报价单请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供货期等信息,若未注明,则报价作废。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请注明增值税税率),发票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交货地点: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3.我司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收到贵司有效发票40个工作日内付款。 4.报价单须加盖公章。 5.报价单请注明所供应的材料为全新合格正品。如我司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原厂质保书,材质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请贵司在报价时予以承诺。如有假货, 假一赔三。如数额较大,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6. 报价单请注明各项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或注明无偏离。 7.营业执照上需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8.此单仅为询价,有可能不订(如有多项物资,有可能只订其中几项)请贵公司慎重报价,以招采平台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9.人员进港需配合我司做好信息登记等工作;各业务(含送货)人员进港前,请提前通过我司“访客系统”进行预约。 10.报价人的报价如增值税率不同,统一按含税价进行比较(如我司已明确税率的,不符合对应税率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1.如果最低价相同的报价人不止一家,授予其中交货期最短的报价人,若交货期再相同,则授予其中质保期最长的报价人,若质保期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12.若我司询价的物资技术参数有误,请书面反馈。如未反馈则视为认同我司技术参数,必须按照我司认同的物资供货。 13.以哄抬价格或不合理降低报价、串通投标、围标等手段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上报集团电子招采平台。 报价单必须符合上述条款,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我司将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日期:2024-09-1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