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婺城电信2024年新东方双语学校光网络扩容集成服务询价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序号
产品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婺城电信2024年新东方双语学校光网络扩容集成服务
金华市金恒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4天。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如公示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应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公示期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仅适用于电子采购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305793617
邮箱地址: 15305793617@189.cn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婺城区电信局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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