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来安段)G104涉路恢复改造雨污水管道迁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gc202311-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董伟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易永婷182257566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来安段)G104涉路恢复改造雨污水管道迁改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来安段)G104涉路恢复改造雨污水管道迁改工程

项目编号

czlagc202311-017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来安县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赵董伟1580550280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楼

联系人及电话

易永婷182257566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21808时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盛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

大写:陆佰零贰万贰仟零壹拾伍元柒角贰分

小写:¥6022015.72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姓名

姜纬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212187544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鼎固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

大写:陆佰零贰万贰仟零壹拾捌元陆角整

小写:¥6022018.60 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姓名

奚家富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121305634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羽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费率(%

大写:陆佰零贰万贰仟零贰拾叁元伍角贰分

小写:¥6022023.52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姓名

张荣艳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222211229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2023 1220-20231222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公管【2022】5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26590专家评审费:43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A座301室,联系人:易永婷,联系电话:1822575661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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