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光明区东明公寓1栋二楼部分商铺招租成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e0120210066
预算金额9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挂牌价格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挂牌有效期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ME0120210066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债权 项目简介:

标的资产清单

计息基准日:2021430日;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罚息

其他费用

担保方式

其中

诉讼情况

五级分类

保证

抵押

质押

1

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9,500,000

155,057.26

 0

抵押+保证+应收账款质押

保证人:余小兰、陈洁萍

抵押物:广州市海珠区水月街28号301房

质押权利:《广州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智能康复项目合同》、《禹州市人民医院医疗康复设备及器材项目采购购销合同》、《番禺中医院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项下应收账款

未起诉

次级

合计

9,655,057.26

 /

 /

 /

 /

 /

 /

标的资产情况概要:   2019年2月26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债权人,以下简称“华润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债务人)签署了编号为华银2019(广)综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综合授信协议》,根据该协议华润银行广州分行向债务人提供额度金额为人民币950万元的授信。同日,华润银行广州分行与余小兰、陈洁萍签订的编号为华银2019(广)额抵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与余小兰、陈洁萍签订的编号为华银2019(广)额保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与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华银2019(广)额质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由上述抵押人、保证人、质押人为债务人的授信提供担保。根据前述四份合同,华润银行广州分行分别于2019年3月4日、2019年4月1日与债务人签订了编号为华银(2019)广流贷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华银(2019)广流贷字(中小企 )第0329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分别发放贷款600万元、35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年利率均为7.6%。 前述贷款到期后,因债务人未能归还贷款,华润银行广州分行与债务人、余小兰、陈洁萍于2020年3月4日签订华银(2020)广贷展字(中小企)第0401号《贷款展期合同》,将本金600万元的贷款期限展期至2020年8月31日;2020年4月3日签订华银(2020)广贷展字(中小企)第0402号《贷款展期合同》,将本金350万元的贷款期限展期至2020年9月30日。 贷款第一次展期后,债务人仍未能归还贷款,华润银行广州分行再次与债务人、余小兰、陈洁萍于2020年8月31日签订华银(2020)广贷展字(中小企)第0825号《贷款展期合同》,将本金600万元的贷款期限展期至2021年2月27日;2020年9月29日签订华银(2020)广贷展字(中小企)第0825号《贷款展期合同》,将本金350万元的贷款期限展期至2021年3月29日。 截止2021年4月30日,债务人尚欠华润银行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9,500,000.00元,利息金额为人民币155,057.26元,实现债权费用金额为人民币0元,共计人民币9,655,057.26元。 标的资产涉及的担保、诉讼及其他情况: 1、2019年2月26日,华润银行广州分行与余小兰、陈洁萍签订华银2019(广)额抵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以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水月街28号301房,为编号为华银2019(广)综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 2、2019年2月26日,华润银行广州分行与余小兰、陈洁萍签订华银2019(广)额保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为编号为华银2019(广)综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 3、2019年2月26日,华润银行广州分行与债务人签订华银2019(广)额质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押人以其签订的《广州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智能康复项目合同》、《禹州市人民医院医疗康复设备及器材项目采购购销合同》、《番禺中医院康复中心项目设备》项下应收账款为为华银2019(广)综字(小微一部)第19225号《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债权 挂牌价格:950万元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向联交所交纳人民币200万元 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止日期: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29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有效期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转让方对标的资产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受让方以现状受让标的资产后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2、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交纳2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进入竞价程序,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时,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5、受让方应在债权转让协议签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指定结算账户支付清剩余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以实际到账为准)。 免责条款: 1、受让方对转让债权披露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对转让方未掌握的转让债权瑕疵或者其他潜在瑕疵及风险,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债权及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重大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受让方受让的债权及从权利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4)债权涉及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查封物被相关法院查封或者轮候查封,面临查封物难以处置的风险; (6)查封物登记价较低,处置变现可能涉及巨额税费; (7)查封物存在对外出租的情况,查封物涉及租约问题; (8)查封物可能涉及其它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 (9)债务人目前还涉及其他债务纠纷,其名下资产存在被查封的可能性; (10)债务人或保证人已不在原工商注册办公,存在下落不明情形; (11)受让方将承担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双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2)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计算误差,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的金额与本信息公告表述的金额以及债权转让合同附件中所列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13)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或其他原因,存在诉讼(执行)主体不能变更之风险; (14)转让方就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及实现的风险因素已向受让方作出必要的说明,受让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造成的全部风险; (15)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各种瑕疵及风险; (16)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债权后,就受让债权的取得、经营、处置或其他事项,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 (17)受让方已被告知转让方为保全转让标的所采取的诉讼执行措施,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不能达到保全转让标的的目的; (18)债权及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3、转让债权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债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债权现状无异议。 4、基于受让方对转让债权的风险已有充分理解,受让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主张权利。转让方及联交所对受让方申购债权项目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1号邦华环球广场第一层02-06单元;第二层01、02、03之一单元;第三十五层01-07单元全层;1705房自编之二单元 负责人:韩鹏宇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13223288076100001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690935王小姐 0755-83002359 陈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 栋B座3层 网 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