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能化教学机器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2.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30zb046
预算金额72.8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财经大学
招标联系人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老师6590144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智能化教学机器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金属加工设备/工业机器人

采购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11: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预算金额 ¥72.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65901442
采购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杨浦国定路7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老师 65904549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海红021-63238528 

项目概况

智能化教学机器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130ZB046

项目名称:智能化教学机器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开源人形双足机器人8台、人形视觉人形机器人10台、机器人编译终端及二次开发软件支撑平台10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方式: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材料详见磋商公告第七条)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经审核合格后,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后截图)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前来购买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或申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如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并具备如下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申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凡愿参加磋商响应的合格申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2、本项目可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磋商文件工本费,如采用转账方式,可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上海银行上工支行;

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31604900005020624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 申请人名称 标书工本费

3、开启所需携带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携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磋商响应也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财经大学     

地址:杨浦国定路777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65904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方式:朱海红021-63238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659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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