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7-01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溆财采计(2024)048(线上编号:溆财采计202410048 )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卫生健康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堂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041(线上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430038)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普通救护车采购。
6、项目经理: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9359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肆拾玖万叁仟伍佰玖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湖南堂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普通救护车采购 | 否 | 详见 合同 | 湖南天宇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3 | 台 | 164530.00 | 49359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详见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起始日期2024年6月28,完成日期2024年7月13日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
四、付款方式
1、详见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7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份,乙方执3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溆浦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舒军
电话:0745-3224751
传真:/
地址:
乙方:湖南堂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玲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怀化神龙支行
帐号:4305017292360000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