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文津中学编外聘用教师人事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谈判采购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月8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网(https://cg.zbj.com/)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需求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前应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634564604@qq.com),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23:59。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按时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09:30-10:00;
3.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五)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谈判。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扬州市文津中学
联系方式:李源 13665249628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方式:王石磊 18762317185
七、采购方式定义:
直接采购:即单一来源采购;
询比采购(综合评分法、合理最低价法):即电子化招标、公开询价;
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合理最低价法):即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以上采购方式相关采购程序均依据本次采购文件规定并结合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
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024年1月8日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扬州市文津中学编外聘用教师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 人事代理管理费及税金总费率9% | 1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月8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网(https://cg.zbj.com/)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需求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前应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634564604@qq.com),确认函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23:59。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https://cg.zbj.com/)平台线上报名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按时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09:30-10:00;
3.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地点: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五)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谈判。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扬州市文津中学
联系方式:李源 13665249628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15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方式:王石磊 18762317185
七、采购方式定义:
直接采购:即单一来源采购;
询比采购(综合评分法、合理最低价法):即电子化招标、公开询价;
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合理最低价法):即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
以上采购方式相关采购程序均依据本次采购文件规定并结合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
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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