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23019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起龙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230199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
机电交安分部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补遗02号
本文件所作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所有其他未修改的条件和条款仍保持全部有效。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名称/1.2款中所列货物)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序号
细目名称
数量
单重
小计
备注
板面(㎡)
钢构(kg)
板面(㎡)
钢构(kg)
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cm)







...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 第1.2 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甲方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 质量要求
1、依据国内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的成功经验,本次设计中,单柱式标志板(面积≤1㎡) 材料采用外墙铝塑板(代号WFCA),板厚4mm,其中铝板厚0.5mm。铝塑板应符合 GB/T17748-2008《铝塑复合板》的规定的外墙板的技术要求,铝合金板与夹心层的剥离强 度标准值应大于7N/㎜。
2、其余类型的标志板采用3004型防锈铝合金制作制成,标志板厚3mm,其性能应符合《一 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 6892-2015的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滑动铝槽采用2024铝合金制作,其性能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 6892-2015的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
3、为了提高夜间的视认效果,并使所有反光膜的使用年限得以统一,对于指路标志其底 膜采用IV类(微棱镜型结构,超强级反光膜,使用寿命为10年),文字、图案、边框等采 用V类反光膜,其他标志版面采用反光膜等级为V类(微棱镜型结构,大角度反光膜,使用 寿命为10年),反光膜如不具备旋转均匀性,即在不同旋转角条件下的光度性能存在差异 时,制造商应沿其逆反射系数值较大方向做出基准标记,其他相关性能应符合《道路交通 反光膜》GB/T 18833-2012要求。
4、交通标志的外观必须符合GB/T 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中的规定,
同时,参照GB5768-2009的应用指南,标志牌同一版面应采用相同级别相同品牌的反光膜 制作,同一路段应采用相同品牌的反光膜。
1)钢材:所有钢构件型号除特殊注明外,其余均为Q235钢(除特殊要求外)制作,
钢材性能应符合《碳素钢结构》 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规定;
U20452钢应满足《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规定。
2)钢管:钢管外径152mm以下的采用焊接钢管,其性能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规定;外径在152mm(含152mm)以上的采用无缝钢管,其性能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 管》GB8162规定;焊接钢管应符合《直缝焊接钢管》GB/T13793要求;标志立柱柱帽和横梁帽采用普通碳素钢Q235。
3)标志底板的铝合金板材应满足GB/T 23827-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规定,
其力学性能满足《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带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 3880.2 规定; 其尺寸满足《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 GB/T 3880.3规定; 用于标志底板的复合铝塑板应满足《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GB/T 17748。
4)滑槽和铆钉:滑槽宜采用铝合金热压型材,其性能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
金挤压型材》GB/T 6892-2015规定;标志用铆钉为沉头铆钉,符合《铆钉技术条件》 GB/T
116、《沉头铆钉》 GB/T869 的有关规定,材质应符合《铆钉用铝及铝合金型材》GB/T 3196 的要求,并尽可能与标志底板及滑槽相匹配。
5)紧固件
紧固件的外形尺寸和机械性能应符合《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38、《紧固件机械性能》GB/T 3098等标准的要求。 普通螺栓:采用六角头8.8级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 C级》 GB/T 5780、《六角头螺栓》GB/T 5782规定。 高强螺栓:采用8.8级大六角头高强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 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 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大六角螺母 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的规定。
6)焊条:Q235钢焊接采用E43型焊条,Q345钢焊接采用E50型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 母材金属相适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路标志按支撑方式分为柱式、悬臂式、附着式和门架式四种。结构设计中主要考虑 风荷载的影响,本路对柱式、悬臂式和门架式支撑结构,设计风速按照五十年一遇标准选取。
2、图纸详见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K17+030.7~K103+700)两阶段施工图,所有钢构件厚度必须满足在酸洗后达到设计要求厚度,不允许下偏差。
3、乙方负责对门架及双柱式的基础、跨度、水平进行现场复测。
4、标牌报价含所有配件。
2、运输和供应要求
(1)投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货物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供货通知包含但不限于书面形式、微信、电话通知等,15日内需将指定加工的产品运输到施工现场。
3、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检测
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结果为准。
3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货物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3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4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日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 价格
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1






合计






4.3、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框架协议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乙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4.4、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费用、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江过桥费、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风险金等运抵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4.5含税单价=固定单价
4.6合同含税总金额: 元(大写: ),税额: 元(大写: ),税率 13%;不含税总价: 元(大写: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4.7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5 支付
5.1甲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银行转账,以招标人项目现场检验合格的标识标牌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25日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招标人和投标人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13%税率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交招标人财务挂账,项目凭单据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月累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结算日期后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6.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 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6.3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 30 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6.4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除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需提供最近一期增值税完税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实际供货情况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由此产生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被税务局处以的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对乙方处以上述经济损失金额一倍的罚款,甲方并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力。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911201161672705638
甲方住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2号4-2101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甲方账号:12001795600052500886
甲方联系电话:022-58569065
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
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若甲方丢失增值税电子发票数据,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原电子发票数据文档。
7 供货
7.1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完工 。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7.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 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 指定地点 ,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7.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第三方发货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等证明资料。
7.4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7.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5 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6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7.7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7.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9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10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单位: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北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交安及机电分部
收货联系人:李起龙
联系电话:15517162523
8 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8.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8.2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8.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8.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9 检验与验收
9.1授权代表及现场验收人员
9.1.1授权代表
甲方授权代表为 , 身份证号: ,其 职 务 为 , 联系方式: 其 权 限 为(不可为空) : 代表进行结算、单据签认、检验等相关事宜。
9.1.2乙方授权代表为 , 身份证号: ,其 职 务 为 , 联系方式: 其 权 限 为(不可为空) :代表进行结算、单据签认、检验、等相关事宜。
后附现场授权代表的最近一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资料。
9.1.3现场验收人员
甲方现场验收人员为授权代表或甲方另行指定。
乙方现场验收人员为授权代表。
9.2验收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全面检查,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 3 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物流资料(包括不限于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委托第三方发货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等证明资料)、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9.3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9.4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5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2 条。
9.6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10.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 保险(选择适用)
11.1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1.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2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2.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2.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2.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2.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2.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2.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8 乙方签署本合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乙方公司成立时间需在1年以上)、纳税信用证明资料(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 违约责任
13.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1%,10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 3 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3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并认可。
13.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1 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14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5 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如有)
15.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快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3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双方的任一方由于战争、暴乱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本协议执行时,可延长履行期限或终止合作。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3.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3 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6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 保密
1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8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9 信息送达
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及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采购方和供应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产生的损失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20 其他约定事项
20.1 特别约定事项: 无
20.2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0.3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同一公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20.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保廉合同
20.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0.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0.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合同双方各执 壹 份。













(本页为签字页)
买方
卖方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附件一
保廉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双方能够勤勉廉洁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洁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盒、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盒、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公开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并扣罚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质保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工程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一、本合同由 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由 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二、双方其他约定:无。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作为框架协议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双方均已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及义务止。
第七条 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材料安全环保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环境和安全的要求,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一、乙方应满足如下要求
1、乙方在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满足甲方及搬运等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资源浪费。
3、乙方采用的运输工具排放的废气、噪声、冲洗废水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对乙方的储运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环保知识的培训,保证储运人员熟知在工作失误将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乙方储运过程中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乙方在储运危险物品给甲方时,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二、甲方权利和责任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或已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合同。本协议是材料供应合同的补充,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合同终止时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质量保证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和义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为保证产品质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乙方按本保证协议书约定承担供货质量责任。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乙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甲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甲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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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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