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工程应急物资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欣婷0513-833512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工程应急物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货物清单 (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1

应急围油栏

属于遮蔽水域,栏高900mm



800

2

应急卸载泵

卸载能力应大于4m3/h



1

3

收油机

收油能力不低于2m3/h的转盘式收油机



1

4

储存装置

临时储油罐或浮动油囊2套

m3

6

5

溢油分散剂

可生物降解

t

0.19

6

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

≥0.28L/min



1

7

吸油毡

吸油性应达到本身重量12倍以上,持油性保持率80%以上

t

0.24

8

清洗机

高压热水压力≥8Mpa

温度≥80℃



1

二、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持有效营业执照;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委托采购任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包装、运输、保险、验收、售后服务与维保、维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 购 人: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

联 系 人:杨丹

联系电话:0513-8390271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和平南路306号三楼

联系人:杨欣婷

联系方法:0513-83351266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一),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四);

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无效报价文件。

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开标室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3年9月5日14: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香堂路558号,接收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18862813167。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报价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六、商务部分要求

1、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的位置交货、安装牢固,确保正常使用。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年。

3、质量要求:合格。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4、供货期:合同签订且接采购单位通知后30日内交货。

5、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考虑交货期间的材料等费用的上涨因素,中标后的总价不予调整。

(2)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招标人对规格、型号的基本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无条件进行退货、换货,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

2.如报价相同的,则采购人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九、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到货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年。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退还(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

注: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付款审批单原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合同复印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以及由发包人确认的阶段成果等相关材料),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利息不计)。

十一、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合同交底,交底对象为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人。若成交供应商未如期参加合同交底,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投标供应商若参与投标则视为接受以上交底要求。

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工程应急物资设备采购项目__询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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