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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英街棚户区改造项目D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育英街棚户区改造项目D区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育英街棚户区改造项目D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邢信批投资【2024】5号、邢信批投资【2024】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邢台市信都区育英街以北,兴达路以西。 2.1.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28600.65平方米(合计 42.90亩)。总建筑面积 7.44万平方米,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5.38 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5.11 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0.19万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0.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06 万平方米(包括地下室建筑面积0.6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规划总户数为427户,主要建设剪力墙结构住宅6栋,其中4栋高层住宅楼,2栋小高层住宅楼,另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热、供电、供气、消防、安全、绿化、硬化等设施。 2.1.3 计划工期:总工期 34 个月。其中:设计周期 3 个月,施工工期 31 个月。 2.1.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全部 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参与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 (1)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具备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 3 年(2020-2022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总牵头单位拟派负责人。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施工单位人员。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未办理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登记的,需在中标后办理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登记。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 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郭军宁 联系电话:13403412186。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 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罚记录)http://zfcxjst.hebei.gov.cn/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违法行为记录)(http://zjj.xingta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 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1 00:00 至 2024-06-17 23:59 ,登录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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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太行北路领世城邦商务楼六楼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博琛 | 联系人: | 王星、郭军宁 |
电话: | 13070526793 | 电话: | 15530172870、1340341218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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