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49.9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hxy-2023015
预算金额4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博文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XY-202301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梁博文 联系电话 18794498591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6-29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6-29 18:00:00
    采购单位 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二次)001 GSHXY-2023015 工程-施工 499801.22(元)

    公告内容

    • 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已由宁住建项发[2022]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SHXY-2023015

      3、招标单位: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4、建设内容:水泥硬化广场,修建乡村舞台1处,修建文化长廊1处,安装景观灯4盏,栽植雪松8株,3.0米高围墙(370厚)88米,配套完成水、电等基础设施。

      5、项目地点:宁县焦村镇张斜村六组

      6、计划总工期:21日历天。

      开竣工日期:2023年0704日至2023年07月24日。 

      7、预算控制价:499801.22元。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06月29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06月29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焦村街12号

      联系人:梁博文

      联系电话:1879449859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小区北区103

      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93470995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06.28

       

    附件信息

    • 附件1:焦村镇张斜村六组文化广场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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