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第二批新能源公交车及农班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_中标公告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cg-jz-1826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申好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国洲0551-62912680
公告正文

金寨县第二批新能源公交车及农班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寨县第二批新能源公交车及农班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CG-JZ-18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821

开标日期:2018年0911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梅江路36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捌仟捌佰捌拾元玖角(小写:1198880.90元),暂定金额为壹佰叁拾伍万元(小写135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储志工、李发政、吴小建、陈楚新、潘申好

招标人名称: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人:潘申好

联系方式139 6629 0369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北京路鸿强大厦12楼

项目负责人:陈国洲 联系电话: 0551-62912680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27391元

公告期限: 2018年911日至2018年912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1066号综合楼12楼 ,联系电话:138 6668 144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特此公告。

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11

附件:
ZCCG-JZ-1826金寨县第二批新能源公交车及农班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定稿08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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