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6/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做好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以下简称世界数字经济大会)宣传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世界数字经济大会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数字经济等最新指示精神,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围绕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的主题,结合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实践经验成果,拍摄制作完成一辑主题宣传片,总长度分别为60秒先导概念片、300秒成果展示片两种。
(一)宣传片整体风格要求大气、专业、科技感强,内容虚实结合,整体节奏适中、画面丰富、剪辑得当。
1.60秒片先导概念片重点体现世界数字经济大会的“智能驱动、数字发展”的主题和理念,畅想新技术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变革和影响
2.300秒成果展示片重点展现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效,围绕数字治理、智慧生活和数字经济等角度展开。
(二)项目包括前期策划、撰稿、实景拍摄、图片编辑、二维/三维动画制作、特效、解说词、背景音乐、中英文字幕等。
1.策划、撰稿:拍摄前期要求提供策划方案,完成解说词,提供主要画面分镜。
2.实景拍摄:根据要求进行实景拍摄,要求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成效,展示宁波城市美好形象。
3.动画特效:根据需要完成特效制作,使得画面更加生动、丰富、具有科技感。
4.解说:要求男声、大气、沉稳、富于感染力。
5.背景音乐:大气、优美。
(三)制作规格要求:
1.要求用电影摄影机等拍摄,超高清电影级别4K画质拍摄(4096*2048)raw格式素材,输出交片是1920*1080高清格式。
2.语种:中文配音,中英文字幕呈现。
(四)服务完成时间:
8月初完成60秒先导概念片制作;8月中旬前完成300秒成果展示片制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侵权问题或争议等(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四、投标材料
(一)策划方案。围绕项目要求制定简要策划及制作方案,包括影片初步构思及计划安排,拍摄制作团队主要成员等。
(二)费用报价。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费、拍摄制作费、配音费、劳务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业绩经验。以往相关宣传片的制作案例展示及案例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等)。
(四)其他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相关的资质、保障、业绩等证明文件。
五、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周日)下午17:00。投标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按照策划方案、费用报价、业绩经验、其他证明文件和对提供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说明,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到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40室(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联系人:廖小琴,电话:89183413,逾期不予受理。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2日
一、项目名称
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十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主题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调研时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数字经济等最新指示精神,根据主办单位要求,围绕2020世界数字经济大会的主题,结合宁波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等实践经验成果,拍摄制作完成一辑主题宣传片,总长度分别为60秒先导概念片、300秒成果展示片两种。
(一)宣传片整体风格要求大气、专业、科技感强,内容虚实结合,整体节奏适中、画面丰富、剪辑得当。
1.60秒片先导概念片重点体现世界数字经济大会的“智能驱动、数字发展”的主题和理念,畅想新技术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变革和影响
2.300秒成果展示片重点展现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成效,围绕数字治理、智慧生活和数字经济等角度展开。
(二)项目包括前期策划、撰稿、实景拍摄、图片编辑、二维/三维动画制作、特效、解说词、背景音乐、中英文字幕等。
1.策划、撰稿:拍摄前期要求提供策划方案,完成解说词,提供主要画面分镜。
2.实景拍摄:根据要求进行实景拍摄,要求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成效,展示宁波城市美好形象。
3.动画特效:根据需要完成特效制作,使得画面更加生动、丰富、具有科技感。
4.解说:要求男声、大气、沉稳、富于感染力。
5.背景音乐:大气、优美。
(三)制作规格要求:
1.要求用电影摄影机等拍摄,超高清电影级别4K画质拍摄(4096*2048)raw格式素材,输出交片是1920*1080高清格式。
2.语种:中文配音,中英文字幕呈现。
(四)服务完成时间:
8月初完成60秒先导概念片制作;8月中旬前完成300秒成果展示片制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侵权问题或争议等(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四、投标材料
(一)策划方案。围绕项目要求制定简要策划及制作方案,包括影片初步构思及计划安排,拍摄制作团队主要成员等。
(二)费用报价。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费、拍摄制作费、配音费、劳务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业绩经验。以往相关宣传片的制作案例展示及案例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等)。
(四)其他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完成本次项目内容相关的资质、保障、业绩等证明文件。
五、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周日)下午17:00。投标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按照策划方案、费用报价、业绩经验、其他证明文件和对提供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说明,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到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440室(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2号楼),联系人:廖小琴,电话:89183413,逾期不予受理。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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