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及弃渣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金额
4328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2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师138886152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及弃渣
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经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玉溪市峨石红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主体为玉溪市峨石红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水土保持验收及弃渣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项目起点位于峨山县镇东营,设 镇东营枢纽立交接 G8511 昆磨高速,止点接峨山县与石屏县交界处,项目概算总投资 43.28 亿元。主线全长 17.013 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 度 25.5m。同时配套设置 2 条连接线,分别为峨山火车站连接线(6.48km)、小街连接线(3.065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23.0m。全线设 3 处互通 式立交,停车区 1 处。玉溪段主线设置桥梁 15 座/4965.21 米(单幅)(特大桥 1 座/1004.09 米,大桥 11 座/3672.88 米,中桥 3 座/288.24 米),长隧道 2 座/2913.24 米(单幅)。本项 目桥隧比为 46.18%,采用“股权合作+BOT+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
2.2 招标范围:
2.2.1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现场踏勘、常规监测报告等资料收集;
(2)开展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形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及《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鉴定书》,报告及验收鉴定书须通过专家审查;
(3)获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回执;
(4)甲方作为项目主体,乙方受甲方委托,全权负责组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报备验收工作;
(5)协助项目公司迎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负责就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解释。
2.2.2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弃渣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相
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弃土场相关数据进行采集; (2)根据采集的数据对项目现状进行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国家 及行业标准及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弃土场防洪影响评价报 告编制》编制工作;
(3)《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弃土场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须通过行政主管单位 的审查、论证;
(4)在《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弃土场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通过行政主管单 位的审查、论证后取得弃土场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7.8 万元(含税)。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玉溪市峨山境内
2.6 服务周期:暂定 6 年(建设期 4 年,试运营期 2 年),最终以签订服务合同之 日起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并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取 得相关批复文件完成为止。
2.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8 其他:
2.8.1 质量标准:满足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相关技术要求,通 过评审会,取得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回执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 批复。
2.8.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水土保持评价、验收相应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土保持专业职称;2020 年 01 月 01 日(项 目开始时间)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项目)1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或洪 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 2020 年 01 月 01 日(项目开始时间)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
项目)1 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类 似项目指: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或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 年-2021 年)或(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 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 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 2020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2)2020 年至今没 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3.6 其他:同时投报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方 案编制服务的投标人只能中取其中一个项目,以项目评审时间为中取顺序,如已在其中一个 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项目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每日上午 09 时 至 12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 务中心 B 座 21 楼)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投标人须以专项账户(对 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文件费用,汇款后持凭汇款凭证及报名资料至代理公司获取发票及 文件,户名: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871904240510401,开户行:招商银行昆 明关上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7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7 月 7 日 10 时 00 分;7.2 开标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峨石红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峨山县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15987343913
招标代理: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人:何师 杨师
联系电话:何工(13888615284),杨工(1596949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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