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鼎峰询价[2022]159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支队匝道测速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672400(元) |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天宁孵化基地12栋3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支队匝道测速设备采购项目 | 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支队匝道测速设备采购项目 | 海康威视 | 24 | 14000 | iDS-TCV900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飞翔,周旺,汤洁(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汤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60917
质疑联系人:叶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8-256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庆春街979号
传 真:0578-2531111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71155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5711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附件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公告内容-(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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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交警支队匝道测速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定稿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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