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能控股集团潞新昌达公司(电厂工业水改造)材料2024年7月6日物资采购(二次发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24070700174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09 22:39: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7-10 22:39: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金属石墨缠绕垫 | DN100 | 16 | 片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螺栓 | M16x75 | 800 | 套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含平垫、弹垫、螺母 | ||
快接管卡 | DN50 | 55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消防管道用 | ||
砂轮切割片 | 355×25.4×2.5㎜ | 20 | 片 | 2024-07-18 00:00:00 | |||
PE给水管 | DN50 1.6mpa | 500 | 米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给水管 | DN25 1.6mpa | 200 | 米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热熔球阀 | DN50 | 15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热熔球阀 | DN25 | 20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内丝直接 | DN50 | 10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内丝直接 | DN25 | 20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变径三通 | DN50>25 | 20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正三通 | DN50 | 15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正三通 | DN25 | 15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弯头 | DN50 90° | 20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弯头 | DN25 90° | 30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PE法兰 | DN50 | 8 | 套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焊接等径三通 | DN100 | 6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1.6mpa) | ||
焊接等径三通 | DN50 | 30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1.6mpa) | ||
铸钢闸阀 | DN100 Z4IH-16C | 6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铸钢闸阀 | DN50 Z4IH-16C | 35 | 个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焊接弯头 | DN100 90° | 4 | 个 | 2024-07-18 00:00:00 | |||
钢制法兰盘 | DN50 1 .6mpa | 86 | 片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钢制法兰盘 | DN100 1 .6mpa | 12 | 片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
金属石墨缠绕垫 | DN50 | 90 | 片 | 2024-07-18 00:00:00 | 第一次采购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三道岭镇新华北路5号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1.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到货价。 2.报价时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证件,报价厂商须填写全称。 3、结算及付款方式:我公司不提供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到需方后,需方根据财务状况分期分批支付,付款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一年内付清。余5%的质保金,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4.交货要求:按需方指定时间、地点到货。包装物必须符合运输安全要求,确保标的物安全,凡由于出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标的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方应免费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包装物不回收,包装全部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本批材料为昌达公司二项目部“电厂工业水改造工程”使用。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方将本批材料送至三道岭镇需方指定卸货地点交验货。供方随货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 5.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自行选择,出卖人按照安全快捷原则选择运输方式,运费、杂费及标的物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6.供应商需签订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作出承诺,并上传系统。 7.供应商违约规定:(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一年内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9)、合同签订后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 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8.质量保证期自本合同标的物货到、双方最终验收复检合格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卖人必须提供 48 小时响应的技术支持,并在15天内完成修理或更换。在质保期内,标的物及备品备件因质量不合格,经更换全新产品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若出现标的物及备品备件自身质量问题(人为对产品造成损害除外),维修更换所产生的人工、配件费及往返运费由出卖人负责,并由出卖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10.监督电话及邮箱:0902-7278672;jnkgwzcgjd@163.com 11.合同签订主体: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四、技术条款:
技术条款已上传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一次发询(询单号:RA24062800922)供应商报价不足三家,进行二次发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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