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铁塔深圳2024-2025年一体两翼业务支撑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46.3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gdtt-bb-2024056
预算金额446.3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丽萍1357042213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铁塔深圳2024-2025年一体两翼业务支撑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X-GDTT-BB-202405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1101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

本项目共【5】家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胜通和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总报价(元,不含税):4463207.54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胜通和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总报价(元,不含税):4604150.94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胜通和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否决投标情况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

1

劲草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提供的业绩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业绩要求”的规定。

(四)其他

公示期:2024年1101日至2024年1104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15622754145@139.com,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项目负责人:陈丽萍、池炀、陈润祥、程文超、翟敏、齐苑君、金文献、廉智超

联系电话:13570422135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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