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表矿石资产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2023ZQCQ048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巴林左旗财政局委托,对罚没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表矿石资产对外公开转让。出让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巴林左旗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422011574253R 法定代表人:毕亚军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路北安东路路西 二、产权拍卖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拍卖已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且已批准。辽宁环宇矿业咨询有限公司对拍卖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赤峰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硅石矿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调查报告》,并已在巴林左旗财政局备案。 三、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处置标的为巴林左旗财政局所属的铁矿石,转让挂牌价格为吨单价,标的物总重量约12960.74787吨,最终结算以称重设备实际确定重量为准,受让方拉运完毕后,须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过磅、拉运、垃圾清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资产均为原矿产品,出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本公告披露的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的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转让标的移交前,由出让方负责保管,移交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受让方在接到《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出让方办理提货单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出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原件至巴林左旗财政局。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2、上述拟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出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拍卖标的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巴林左旗财政局提供的文书确定,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买。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6日8:30起至2023年12月4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8:30起至2023年12月4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7:30止。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3年11月16日8:30起至2023年12月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契丹大街北安东路路西巴林左旗财政局 联系人:魏敏达 联系电话:04767884845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如果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出让合同》(见合同样本)。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拍卖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巴林左旗财政局指定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账户:受让方须持签定的合同到巴林左旗财政局402室随机生成。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方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 联系人:文铁军 电 话:0476-7866604 发布单位: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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