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供暖液化天然气采购(三次)招标公告(2023-JHHQZS-W1038)(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hqzs-w103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供暖季液化天然气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HQZS-W1038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包含昌平区2个院落供暖季液化天然气保障,供应商负责配备专业司机、押送员、专用车辆和合格储气设备,将液化天然气安全运至气化站,气化后通过局域管道输送至燃气锅炉,并承担供气设备、气罐运输、燃气供给、供气设备租赁、燃气设备维修、燃气计量表及检验等费用。
(二)服务时间:按实际供暖时间计算,预计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3月15日。
(三)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基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官网(www.shpgx.com/html/index.html)公布的“LNG出厂价格指数”每日价格,报折扣率,结算金额按实际用气量计算,预计供暖用气约170,000m³。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4.116.223.93)进行注册。(注册须知详见附件3-12供应商注册须知)
(六)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稳定的LNG液源。
(八)投标人如为LNG的生产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生产能力,需要与燃气生产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的供气合同)。
(九)投标人具有《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及有关天然气等危险品运输许可,如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与危险品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11月7日至11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FHT2021FU@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先生
办公电话:010-82168368
移动电话:136010804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10-66754719
2023 年 11 月6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供暖季液化天然气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HHQZS-W1038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包含昌平区2个院落供暖季液化天然气保障,供应商负责配备专业司机、押送员、专用车辆和合格储气设备,将液化天然气安全运至气化站,气化后通过局域管道输送至燃气锅炉,并承担供气设备、气罐运输、燃气供给、供气设备租赁、燃气设备维修、燃气计量表及检验等费用。
(二)服务时间:按实际供暖时间计算,预计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3月15日。
(三)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基于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官网(www.shpgx.com/html/index.html)公布的“LNG出厂价格指数”每日价格,报折扣率,结算金额按实际用气量计算,预计供暖用气约170,000m³。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4.116.223.93)进行注册。(注册须知详见附件3-12供应商注册须知)
(六)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具有稳定的LNG液源。
(八)投标人如为LNG的生产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生产能力,需要与燃气生产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的供气合同)。
(九)投标人具有《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及有关天然气等危险品运输许可,如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与危险品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11月7日至11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FHT2021FU@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先生
办公电话:010-82168368
移动电话:136010804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10-66754719
2023 年 11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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