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205gl-03001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先生027-836175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主缆、吊索制造招标SLZLDS-1标段(HBSJ-202205GL-030010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5GL-030010001
1.招标条件
    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48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50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主缆、吊索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路线起于新洲区刘大房湾附近,与拟建的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对接,路线向南跨越问津大道,走安仁湖东侧,过涨渡湖东侧,上跨在建的新港江北铁路,在挖沟村东侧跨越长江后进入鄂州市,向南跨七迹湖,止于华容区柴汤村附近。项目路线全长35.043km,其中长江大桥主桥长1.430km。主线拟设桥梁32座,其中特大桥9座,互通式立交7处。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项目总工期48个月,概算约159.78亿元,建安费约119.97亿元。双柳长江大桥主桥推荐采用主跨1430m的双塔钢箱梁悬索桥,主缆跨度布置为(430+1430+430)m,边主跨比0.301,矢跨比采用1/9。全桥共设两根主缆,主缆横向间距43.2m;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主塔采用门式混凝土塔。双柳长江大桥主桥主缆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PPWS法)形成,每根主缆从北锚碇到南锚碇的通长索股有169 股,每根索股由127 根直径为6.0mm的锌铝合金镀层高强度钢丝组成。主缆在架设时竖向排列成尖顶的近似正六边形,紧缆后主缆为圆形。其索夹内直径为970mm,索夹外直径为982mm。主缆采用内部通气除湿,中心索股抽换为除湿用干空气通道,通道直径与普通索股一致。索股无应力长度约2478m单根索股最大重量为69.19t。索股用定型捆扎带绑扎而成,使其断面成正六边形。索股两端设置索股锚头,索股锚头采用热铸锚。热铸锚头由锚杯、盖板及分丝板组成,锚杯内浇注锌铜合金,使主缆钢丝与锚杯相连。主缆索股锚杯采用ZG20Mn铸钢铸造。吊索采用镀锌钢芯钢丝绳吊索,吊点从新洲侧向鄂州侧方向依次编号为1~88 号,吊点标准间距为16.0m,索塔中心线至近吊点间距为19.0m。每一吊点均设置2 根吊索,1 号、88号加强吊索每根采用φ80mm 镀锌钢丝绳,2~87号普通吊索每根采用φ76mm 镀锌钢丝绳,吊索公称抗拉强度为1960Mpa,结构形式为8×55SWS+IWR。本项目主桥施工标段划分表详见附录7主桥施工标段划分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双柳长江大桥主缆、吊索、主缆S形缠绕钢丝及主缆检修道的制造、运输及安装指导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和检验验收、主缆索股制造运输(含主缆索股、锚头、防护用镀锌钢丝等附件)、吊索制造运输(含锚头、减振架(含长吊索减振阻尼器)、销轴、轴套等附件)、主缆检修道制造运输(含扶手绳、栏杆绳、立柱等附件)、产品出厂检验、卷盘、包装、送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交货,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主缆、吊索、主缆S形缠绕钢丝及主缆检修道的卸货、吊装及安装,以及空盘回运、提供放索架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LZLDS-1标段。
交货地点:本项目桥位现场。。
计划交货期:/ 日历天。
  2.3其他:预计供货期: 270 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其中:(1)首批主缆供应时间为 2024 年 7 月之前(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主缆在 2024 年 9 月之前供应完成。(2)首批吊索供应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吊索在 2024 年 11 月之前供应完成。(3)主缆检修道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交付(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古城大道351号5楼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肖先生、李先生
电话:
027-83867437
电话:
027-836175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9月2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SLZLDS-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SLZLDS-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SLZLDS-1
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吊索制造业绩。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从主缆、吊索制造商处分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的业绩为承继或延续而来的,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以往业绩工作内容认定原则:投标人应至少为同一座桥梁制造加工过1根完整主缆及相应的吊索。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SLZLDS-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SLZLDS-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10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吊索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10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5、项目负责人以往个人业绩工作内容认定原则:项目负责人应担任过同一座桥梁主缆及相应的吊索、主缆检修道制造加工项目的负责人。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5
投标报价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7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8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9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0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吊索制造业绩。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是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不是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的业绩为承继或延续而来的,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11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近10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吊索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13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4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为代理商;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履约期限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履约期限,或填写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
质量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
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20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录7 主桥施工标段划分表
标段
起讫桩号
工程内容
XGTJ-3
K24+145~K24+960(双柳长江大桥北侧主桥跨中),0.815km(一期土建)
1.标段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含房建区场坪工程)、互通、绿化、桥涵(不含跨铁路桥梁相应跨段,不含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跨长江大桥主桥下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制造及运输)工程施工,跨长江大桥主桥含基础、塔身施工。
2.标段桩号范围内的钢梁(暂含跨长江大桥主桥的跨中梁段及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吊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3.跨长江大桥悬索体系桥梁下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安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4.北侧主桥检修楼梯(桥塔)及全桥塔内电梯、防雷、航空障碍灯采购及施工。
5.标段桩号范围内的塔身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塔身机电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主桥伸缩装置、阻尼器、支座预埋件施工。
XGTJ-4
K24+960(双柳长江大桥南侧主桥跨中)~K28+015,3.055km(一期土建)
1.标段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含房建区场坪工程)、互通、绿化、桥涵(不含跨铁路桥梁相应跨段,不含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跨长江大桥主桥下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制造及运输)工程施工,跨长江大桥主桥含基础、塔身施工。
2.标段桩号范围内的钢梁(不含跨长江大桥主桥的跨中梁段,含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吊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3.跨长江大桥悬索体系桥梁上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安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4.南侧主桥检修楼梯(桥塔)采购及施工。
5.南主塔内电梯、防雷、航空障碍灯预埋件施工及配合。
6.标段桩号范围内的塔身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塔身机电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主桥伸缩装置、阻尼器、支座预埋件施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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